今天咱們接著聊“女權至上”與“女性物化的過程”。

    …

    都知道,自有人類社會以來,兩性關係和家庭狀況就一直是人類文明形態進化演變的坐標。

    在人類社會的早期,農業產業的誕生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農業文明,從根本上改變了以采集狩獵為生的氏族社會中那種男女平等的兩性關係。

    當男人從事犁地種田、挖渠灌溉這樣繁重的體力勞動,而女人因生理原因而放棄對土地物產的控製,專事家務的時候,女人對男人的從屬依賴關係便不可避免地被確定了下來。

    從此~

    女人成為男人的附庸、男人的玩物、男人的奴隸。

    呃~

    如果隻這麽簡單的說一嘴,是不是很無趣?

    那咱們就展開了細細聊!

    …

    …

    (一下內容部分參考《顧衡好書榜》的內容,侵權刪~)

    今天咱們先從一本書說起,這本書就是加拿大曆史學家伊麗莎白·阿伯特的《婚姻史》。

    在這本《婚姻史》之前,她還寫了《情婦史》和《獨身史》。

    那這三本湊在一起,算是男女關係的三部曲吧。

    婚姻這個話題,男人也聊,也研究。但是男性視角的研究,總體來說是什麽樣呢?

    打個比方吧,一聊,基本上就都聊成動物世界,聊成買賣了。

    多年以來,婚姻一直被男人們理解為一種財產繼承的製度。說得露骨點,一個男人用錢,買來另一個男人的女兒,通過對這個女兒的排他性獨占,生出自己的種,以便完成財產繼承。

    但是這本書的作者阿伯特作為一個女性,她看待婚姻的視角,並不局限於財產、性和孩子,還關注更多的東西。

    OK~

    首先,咱說一說父權製度下的婚姻。

    婚姻這東西,並不是一開始就有的。

    咱們之前說過,在現代智人的祖爺爺祖奶奶們,衝出非洲那會,新生兒生下來,隻知其母,不知其父。

    這個“不知其父”,不僅僅是說因為群婚分不清誰是孩子的父親,另一層意思是說,大家並不認為生孩子這事兒和男人有多大關係。

    舉個例子: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去美拉尼西亞群島考察,跟那兒的土著說女人得和男人**才能生孩子,把他們笑壞了。

    馬林諾夫斯基就一遍一遍地解釋,跟祥林嫂似的。

    土著民看他實在是可憐,就退了一步,說“你們白種女人可能是有缺陷,沒男人就不能生孩子。我們的女人不一樣。她們在有霧氣的早晨去海裏洗澡,就能懷孕”。

    在隻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係社會,財產是跟著媽媽和孩子走的。

    男子成年後,腰上圍塊布,就離開氏族去外麵找女人了。

    這很像現在的男人離婚後淨身出戶,隻能帶走自己的內褲。

    而到了父係社會,財產是子女從父親那裏繼承。

    這個規則導致了一個很嚴重的副作用。就是一個孩子生下來,誰是媽媽這個不會弄錯,但是要弄清誰是爸爸,卻必須要實行專偶製。

    也就是,男人必須把女人從頭到腳、從出生到死亡,整個管起來。

    這樣的一個製度,給女性帶來了無盡的屈辱和苦難,把男人自己也折騰得夠嗆。

    因為,在把女人視為一種必須進行排他性獨占的資源之後,婚姻不僅僅意味著男人對女人的統治,同時也意味著一部分男人對另一部分男人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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