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實遏製疫情回升,實現近期防治目標。到2008年底,雲南、四川兩省以及其他省以山丘型為主的或水係相對獨立的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要全部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製標準。尚不能控製血吸蟲病流行的湖沼型地區,要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人畜感染率,努力壓縮釘螺麵積,有效降低易感地帶釘螺感染率和感染性釘螺密度,控製急性血吸蟲病暴發流行。

    (七)有效控製血吸蟲病流行,努力實現中長期防治目標。到2015年底,力爭全國所有未控製血吸蟲病流行的縣(市、區)達到血吸蟲病傳播控製標準,已經實現血吸蟲病傳播控製10年以上的縣(市、區)全部達到傳播阻斷標準。已經達到血吸蟲病傳播阻斷標準的地區,要繼續鞏固和擴大防治成果。

    三、堅持綜合治理,實行聯防聯控

    (八)加大以環境改造為主的各項滅螺工作力度。農業部門要結合種植業、養殖業結構調整,圍繞改變傳統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改造疫區環境,采取鼓勵措施,逐步實行家畜禁牧、舍飼和“以機代牛”、“水改旱”等,減少釘螺孳生地,減輕血吸蟲病危害。水利部門要將進螺涵閘改造、有螺水係治理、垸外易感地帶治理納入水利綜合治理工程規劃,結合人畜飲水工程、小流域治理、微型水利工程、灌區改造、山區集雨節水灌溉、農田節水灌溉等項目,改善農村水環境,防止疫區釘螺孳生。林業部門要結合退耕還林工程、長江防護林工程等重點林業工程,在長江中下遊灘地、丘陵地區積極開展興林抑螺工作,建立抑螺防病林業生態工程,改變釘螺孳生環境,降低釘螺密度,切斷人畜接觸疫水途徑,實行興林、抑螺、防病綜合治理。衛生部門要根據疫情控製的需要,及時組織實施高危易感地帶的藥物滅螺工作,降低血吸蟲病感染危險性。同時,積極引導和支持疫區群眾開展改水改廁,改善生活環境,減少和控製血吸蟲病傳播。

    (九)加強疫區大型建設項目衛生學評估工作。建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在血吸蟲病疫區大型建設項目規劃和開工前,向當地衛生部門申請對施工環境進行衛生學調查與評估,並根據衛生部門的意見,采取必要的預防控製措施。在項目規劃中以及開工前未進行衛生學評估的,有關主管部門不予立項和辦理開工手續。開展衛生學評估和施工中采取的血吸蟲病預防控製措施所需經費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十)加強人畜同步查病治病和疫情監測。在尚未控製血吸蟲病流行的地區,衛生部門要對接觸疫水的人群進行檢查,對易感人群進行抗血吸蟲病藥物預防性治療,並對感染者進行治療。其中,對農民免費提供抗血吸蟲病的基本預防藥物,對經濟困難農民血吸蟲病治療費用給予適當減免。在已經實現血吸蟲病傳播控製和傳播阻斷的地區,衛生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血吸蟲病監測工作,及時發現和處理疫情,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農業部門負責疫區家畜(牛、羊、豬等)血吸蟲病的檢查及對感染的家畜進行治療,檢查和治療費用由中央財政和地方各級財政視經濟狀況分級負擔。同時,加強對疫區家畜交易的管理和檢疫,防止病畜流入其他地區傳播血吸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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