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血吸蟲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發〔2004〕14號

    血吸蟲病是嚴重危害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阻礙疫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大傳染病。經過多年努力,我國血吸蟲病防治(以下簡稱血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由於血吸蟲病流行因素複雜,一些地區綜合治理措施落實不好,防治基礎工作薄弱,近年來血吸蟲病疫情明顯回升,血防工作形勢十分嚴峻。在全國12個血吸蟲病流行省(自治區、直轄市)中,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廣西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達到血吸蟲病傳播阻斷標準,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雲南7個省尚有110個未控製血吸蟲病流行的疫區縣(市、區)。為了切實遏製血吸蟲病疫情回升的趨勢,有效控製血吸蟲病的流行,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保障疫區經濟社會發展,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政府領導,強化部門職責

    (一)建立健全領導機製。成立國務院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血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製定全國血防工作方針、政策、規劃,領導全國血防工作。血防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血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疫區各省也要根據本地區血防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本省的血防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

    (二)落實政府責任。做好血防工作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血吸蟲病流行區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負起責任,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對血防工作的領導。要把血防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公共衛生建設緊密結合,統籌規劃,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建立血防工作政府目標管理責任製,明確各級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確保血防工作責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明確部門職責。血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04〕16號)確定的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認真組織開展查螺滅螺、人畜查病治病、健康教育、改水改廁等工作,並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水利工程建設、林業重點工程建設等開展環境改造,努力做好預防控製血吸蟲病流行的各項工作。

    (四)堅持“春查秋會”製度。血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對疫區各省完成全國血防工作規劃及開展防治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總結推廣經驗,針對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意見。血防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全國血防工作會議,總結防治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防治工作任務。疫區各級人民政府也應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製度,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到實處。

    二、明確防治目標,統籌規劃實施

    (五)製訂預防控製規劃。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群防群控、聯防聯控、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的原則,製訂全國預防控製血吸蟲病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有計劃地積極推進血防工作。因地製宜地探索建立湖沼型和山丘型疫區預防控製模式,逐步從根本上控製血吸蟲病的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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