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 進口種子

    進口種子應加注:

    ——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編號;

    ——進口種子審批文號。

    5.2.3 轉基因種子

    轉基因種子應加注:

    ——標明“轉基因”或“轉基因種子”;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編號;

    ——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

    ——轉基因品種審定編號;

    ——有特殊銷售範圍要求的需標注銷售範圍,可表示為“僅限於XX銷售(生產、使用)”;

    ——轉基因品種安全控製措施,按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上所載明的進行標注。

    5.2.4 藥劑處理種子

    藥劑處理種子應加注:

    a)藥劑名稱、有效成份及含量;

    b)依據藥劑毒性大小(以大鼠經口半數致死量表示,縮寫為LD50)進行標注:

    ——若LD50<50mg/kg,標明“高毒”,並附骷髏警示標誌;

    ——若LD50=50mg/kg-500mg/kg,標明“中等毒”,並附十字骨警示標誌;

    ——若LD50>500mg/kg,標明“低毒”;

    c)藥劑中毒所引起的症狀、可使用的解毒藥劑的建議等注意事項。

    5.2.5 分裝種子

    分裝種子應加注:

    ——分裝單位名稱和地址,按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5.1.7)注明的進行標注;

    ——分裝日期,日期表示法同5.1.6。

    5.2.6 混合種子

    混合種子應加注:

    ——標明“混合種子”;

    ——每一類種子的名稱(包括作物種類、種子類別和品種名稱)及質量分數;

    ——產地、檢疫證明編號、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編號、生產年月、質量指標等(隻要存在著差異,就應標注至每一類);

    ——如果屬於同一品種不同生產方式、不同加工處理方式的種子混合物,應予注明。

    5.2.7 淨含量

    應當包裝銷售的農作物種子應加注淨含量。

    淨含量的標注由“淨含量”(中文)、數字、法定計量單位(kg或g)或數量單位(粒或株)三個部份組成。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時,淨含量小於1000g的,以g(克)表示,大於或等於1000g的,以kg(千克)表示。

    5.2.8 雜草種子

    農作物商品種子批中不應存在檢疫性有害雜草種子;其他雜草種子依據作物種類的不同,不應超過技術規範強製性要求所規定的允許含量。

    如果種子批中含有低於或等於技術規範強製性要求所規定的含量,應加注雜草種子的種類和含量。

    雜草種子種類應按植物分類學上所確定的種(不能準確確定所屬種時,允許標注至屬)進行標注,含量表示為:XX粒/kg或XX粒千克。

    5.2.9 認證標誌

    以質量認證種子進行銷售的種子批,其標簽應附有認證標誌。

    5.3 宜加注內容

    5.3.1 種子批號

    種子批號是質量信息可靠性、溯源性以及質量監督的重要依據之一。應當包裝銷售的農作物種子,宜在標簽上標注由生產商或進口商或分裝單位自行確定的種子批號。

    5.3.2 品種說明

    有關品種主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宜在標簽上標注。

    主要性狀可包括種性、生育期、穗形、株型、株高、粒形、抗病性、單產、品質以及其他典型性狀;主要栽培措施可包括播期、播量、施肥方式、灌水、病蟲防治等;使用條件可包括適宜種植的生態區和生產條件。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