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逆性鑒定由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指定的測試機構承擔,品質檢測、DNA指紋檢測、轉基因檢測由有資質檢測機構承擔。

    試驗組別、試驗點生態布局與數量要求參照國家級水稻、玉米品種試驗實施方案,需要調整的由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決定。

    第九條 自行開展雜交水稻品種試驗組別、試驗點生態布局與數量要求:

    華南早秈組(廣東、廣西、海南、福建);

    長江中下遊早秈早中熟組(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

    長江中下遊早秈遲熟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西);

    長江上遊中秈遲熟組(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

    長江中下遊中秈遲熟組(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長江中下遊晚秈早熟組(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

    長江中下遊晚秈中遲熟組(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西);

    黃淮粳稻組(江蘇、安徽、山東、河南);

    早中粳中熟組(內蒙古、遼寧、吉林、寧夏、新疆);

    早中粳早熟組(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寧夏);

    每個生產周期區域試驗點數量不少於20個,且分布在不少於4個省級,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生產試驗點數量應當不少於區域試驗點數量,且分布於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

    第十條 自行開展雜交玉米品種試驗組別、試驗點生態布局與數量要求:

    極早熟春玉米組(河北、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寧夏);

    東北早熟春玉米組(吉林、黑龍江、內蒙古);

    東北中熟春玉米組(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

    西北春玉米組(內蒙古、陝西、甘肅、寧夏、新疆);

    每個生產周期區域試驗點數量不少於20個,且分布在不少於3個省級,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生產試驗點數量應當不少於區域試驗點數量,且分布於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

    東華北春玉米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

    黃淮海夏玉米組(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陝西);

    西南春玉米組(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

    每個生產周期區域試驗點數量不少於40個,且分布在不少於7個省級,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生產試驗點數量應當不少於區域試驗點數量,且分布於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

    第十一條 已通過省級審定的品種,申請者在相鄰省、自治區、直轄市同一生態類型區自行開展品種生產試驗,生產試驗應當不少於兩個生產周期,每個生產周期每個相鄰省份生產試驗點不少於5個、生產試驗點總量不少於10個,且分布於不同的縣級行政區域內。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