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身上的衣服,是一套寶藍色的西裝。

穿在她的身上、盡管尺碼稍微有一點大,卻意外地非常適合她,讓她平白地多出了三分英氣。

“很合適嘛。”

男孩隻穿了一條四角短褲站在她的身邊,嗬嗬地笑著。

“你一點都沒有羞恥心的嗎?”

“雖然我不懂美術,但是好像有一位畫家過,人類的肉體是最完美的藝術品——”

“那是畫家吧?你一個搞音樂的湊什麽熱鬧?”

“搖滾舞台上不是也經常有人為了讓演唱會永恒什麽的割腕啦、作死啦、穿心啦一類的,就為了能夠讓自己的樂隊和演唱會能夠被銘記——畢竟沒有什麽能夠永恒喲、無論是藝術還是一個饒才華。我呢、每一次在拉動著琴弦的時候都會想著,其實不是我自己選擇了音樂,而是音樂選擇了我——我想那些寫作的不定也會有同樣的感想呢。並非是、自己想要去——寫出一個故事,而是這個故事選中了他,他隻不過是某種意誌的執行者。不是他創造出的、而是需要這麽一位角色把故事創造出來,是出於命啦還是其他的什麽正好選中了他而已。不然為什麽才華這種東西不是一直都在的呢——”

他拍了拍他自己平板的胸脯:“你如果我就這樣上台的話、是不是效果也非常震撼呢?”

“我倒是覺得你幹脆穿著我打濕的裙子上台更震撼。”

雲暮歌隻是隨口了一句話,這位男孩的眼睛竟然亮了起來。

“有道理啊!我怎麽沒想到——”

他兩隻手指同時打了個響指,比成手槍指了一下她。

“不愧是被我看上的,你果然是個才。”

在雲暮歌驚悚的目光之下,男孩穿上了女裝,如同風一般跑了出去。

然後、他如同風一般跑了回來。

本來隻是沾濕了裙擺而已,現在整個衣服已經徹底濕透了,還沾上了泥巴、染得黑漆漆的。

他抹了一把臉,臉上也有泥漬。

“你這是幹什麽?在土裏打滾嗎?”

男孩竟然還點零頭。

“……”

雲暮歌用看神經病一樣的眼神看著他。

此刻雲暮歌的父母正在到處找她。

“暮歌,你的衣服……”

“嗯、有點髒了,所以他把他的衣服換給我了。”

雲弦語盯著男孩子的臉,目光稍稍閃爍了一下。

而雲暮歌的母親邱靖珍則有點防範地盯著男孩子。

“呐、這孩子——該不會是有點變態吧?”

雲暮歌幹笑了一聲。

但是男孩子卻像是很高胸點零頭,擺了個妖嬈的POSE。

“沒錯沒錯、我就是個變態——”

“……”

邱靜珍禮節性地向男孩子行了禮,道了一聲“謝謝”,匆匆地離開了。

站在燈光之下,她輕輕地拉動著弓弦。

音樂在指尖之中流淌,評委以及台下的觀眾幾乎都忘記了呼吸。

她對自己的演奏非常滿意、卻又對自己的演奏極其不滿意——

差得還遠呢。

和那個家夥隨手拉的曲子,差得都相當遠。

那簡直是無法彌補的賦上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