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倔驢!我會害你麽?寫歌怎麽就不好了?拿錢輕鬆不用交際應酬,書逸啊!你怎麽就是這麽執著呢?”
一成不變的西裝革履,認識這麽久了,李書逸好像就沒看到過老板穿休閑服的樣子。
記得年前一,夜已深,淩晨三點左右,公司裏寂靜無聲隻有李書逸一人還在錄音棚裏做歌,那時他鄉列車剛開到一半,為了趕交歌的日期李書逸已經熬了三四,兩隻眼睛的黑眼圈讓他看起來像玩搖滾的。
因此,第一次他為自己買了一副墨鏡。
父親是老教師,母親也是老教師,最討厭那些戴墨鏡一看就很不正經的社會分子,所以李書逸也從沒想過買墨鏡這件事。
在他的潛意識裏,戴墨鏡已經和不良社會分子直接掛鉤,是一件十分貶義不好的事情。
但當他帶上墨鏡,把自己的雙眼隱藏,他發現了墨鏡的好處,可以隱藏自己的內心不被他人察覺,可以偽裝他的膽怯懦讓他看起來冷無誤請,且別戴起來還挺酷的。
深夜與清晨的交界時,老板突然一個電話打來,是跟海外合作商的合同出零事,他若還在公司便幫他帶到家裏來。
左右加了一晚上班也沒有進展,再加上老板給包來回打車的車費,走這一趟權當遛彎,何樂而不為?
老板家住在城邊上一所高檔區裏,光是打車就要走上半個時。
走高速公路的時候,遠遠看去那區裏麵全是清一色的獨門獨戶的洋房,綠化好,硬化好,安保更好。
現在有一個現象很有趣。
沒錢的人都喜歡往城裏住,有錢的人都喜歡往村裏住。
一個是想要生活,一個是向往生活。
幾經盤問,老板又給安保打羚話後安保才把李書逸放進去,可卻不允許外來車輛入內。
沒轍,踩著積雪李書逸隻好步行前去叫司機在外等待。
積雪打濕了李書逸的翻毛皮鞋,這種鞋穿著好看清理起來卻好費勁。
可他還是買了,他還處於物質能滿足他的快樂的階段。
找了二十分鍾才尋摸到老板家的路,房門打開那一瞬間李書逸驚的半不出來話。
淩晨三點,這人在家穿著西裝褲白襯衫,拖鞋都是皮質的不露腳指頭的款式,頭發梳理的雖然沒有平日在公司裏的時候油光鋥亮卻也幹淨整齊。
真是有夠注重體麵的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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