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海得兩位婆婆所言,前言後語一搭上,知道此事的確不假。當即到了三房去問罪。舒玉輩分小,也不該參與整治長輩之事,所以留下來照顧林老太太。老太太雖然已過古稀之年,但是此刻絕不糊塗。知道林如海,林舒玉審得都是實情,便拘出沈嬤嬤,吳婆婆押送到了縣衙去。這二人在獄中受盡了極刑,隻得將如何燒了薑酒,害死了林孫氏給說了。唯獨三夫人沈倩,兩人還是絕口不提,師爺也不敢錄。

    縣官判斷完畢後,依法償命,將二人押赴刑場斬死。又申奏朝廷,將沈嬤嬤一家發配三千裏,永不許回鄉。此是後話,且不提。

    單說老太太將兩個為非作歹的婆子送走了,心口痛得慌。舒玉與黛玉兩個輪流看守著祖母。老太太一會兒捶胸頓足說:“老三的婚事,你祖父本來是反對的。可惜那時候我沒有聽他的話!”一會兒又抹眼淚道:“老三的媳婦兒也苦——當初我嫌棄她保不住孫兒,就任由老三在外麵討要了那個狐狸精。到頭來,讓她一個好好的妙齡女子獨守空房。這麽多年來,說是服侍我,但我也知道她隻是敷衍著過活罷了。女人這一輩子,沒有了丈夫來依靠。還有什麽過頭呢!但是她總要爭這口氣,她爭什麽氣……”

    舒玉小心地問道:“祖母,您能說說:三嬸小時候的事嗎?”

    老太太抬起頭看了看舒玉,歎息道:“她對不起你的母親,難為你還喊她三嬸。”

    舒玉肅然道:“這長幼尊卑的輩分是不能亂的。”心裏卻道:或許明天沈倩就是林家的陌路人了。也許這輩子再也不用見她了。

    老太太拉著孫女的手,閉上眼睛講起了往事。

    要說沈倩,得從林家老三林如涵說起來。

    林家世代清貴,而且多出讀書人種子。林如涵年輕的時候,也算這淮揚地麵數一數二的才子。弱冠時文章譽滿天下,到了後來獨對丹墀,滿腹錦繡文章,哄得聖上高興了,便賜了他進士出身。但是春風得意的林三爺,卻是個早婚一族。

    沈倩與林三爺的婚事是這麽說定的:

    某年某月某日。老太太聽聞小妹妹懷孕了,就歸寧回家去看望妹妹。兩個女人本是嫡親的姐妹,從小到大關係最好。這歸寧一次,姐妹兩個便打了個賭:要是這胎生下個女孩,就嫁給當年剛五歲的林家三子林如涵。剛開始,沈家的老爺子不太樂意:沈家畢竟是世代清貴的書香門第,按理讓嫡女配破落的勳爵世家算是低就了。但沈倩她娘說這胎是個冒尖的,將來肯定生個男孩。所以這婚約就無從談起。

    哪知道七月懷胎,生下來的是個女孩。

    於是可憐的林如涵小同學,有了個尚在繈褓中的未婚妻。

    沈倩是沈家的嫡係最小的女孩兒。是老太爺抱在懷中長大的,從小千驕萬寵的。童年過得可謂是無憂無慮。到了七八歲的時候,沈太爺想起當初的約定,便抱著沈倩到了林家。見過了林如涵。而老太太也有這個心思,就將小沈倩留在了林家,與林如涵擺在一起撫養著。按理說青梅竹馬,兩小無猜。該是最好的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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