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安淡淡道:“接下來我們談談財產分割的問題。”

    “什麽財產?”湯包外婆驚疑,想對盛安安撒野,則被盛安安凜冽的眼神嚇退,覺得這蠢女人一下子變得不一樣,她道:“湯包已經過繼給你了,他和我們無關!”

    “當然無關啊。”盛安安冷笑,“你得要把他的財產,還給他。你現在住的房子,是湯包的,跟你們沒有一點關係。今天之後,你們沒有權利再住在裏麵,我會讓人把你們的行李全清出來。”

    湯包外婆大驚:“你胡說八道,這是我大女兒買的房子!”

    盛安安冷冷道:“你可以查一下,上麵寫的是誰的名字。你大女兒買的房子是給湯包的,不是讓你們母女倆鳩占鵲巢!”

    湯包外婆不敢置信,她拿了十萬塊,卻要失去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

    她血虧啊!

    她不幹的,“我不要你這十萬塊了,你把湯包還給我!”

    盛安安站起來,“你當法律是什麽,你說不要就能不要?你簽下字的一刻,就已經產生法律效應,湯包和你們沒有一點關係,他的東西你們得要原本歸還,而且,湯媛死後,她還有十萬的存款,這個錢,不該由你們母女倆繼承,這是她兒子應得的遺產,我會讓你們原原本本的給我吐出來!”

    盛安安的眼神,讓湯包外婆後背生寒。

    她剛才怎會覺得這是一個蠢女人,明明就是一個食人血肉的妖精!

    湯小姨尖聲道:“這是我姐的錢,我媽繼承是應該的!”

    “你錯了。”律師告知她,“第一繼承人,是湯媛的子女,其次才輪到湯老太。”

    湯包才是合法繼承房子和遺產的人,隻因他年紀小,無法自理又不懂法律,而湯包外婆和糖小姨,卻是兩個法盲。

    她們難以置信,就因為剛才簽了幾個字,她們竟然要失去房子和湯媛的錢。

    湯包外婆差點昏死過去,她求盛安安放她們一馬,沒有房子,她們是要流浪的。

    盛安安冷漠道:“湯包是你的親孫子,還是你大女兒唯一的兒子,你們虐待他的時候,就沒想過報應嗎?我會讓律師告你們的,告到你們認罪,坐牢為止!”

    湯包外婆走投無路了。

    她不懂得法律,極害怕打官司,她聽說過別人家打官司,都打到破產了,最後還是被抓進牢子裏,很嚇人。

    她不要坐牢,也不要沒房子住,她緊緊抱住手袋裏的錢,想要自保。

    “湯包不是我大女兒的兒子!”湯包外婆突然吼道,“他和湯媛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不信,你們可以去查,他真的不是我親孫子,我都不知道湯媛從哪裏帶他回來的,他就是一個野種,他不配繼承湯媛的財產!”

    盛安安不信她的話。

    湯包外婆糾纏道:“是真的,你一定要相信我,你可以用我的血去驗一下,湯包根本不是我們家的孩子!”

    說罷,湯包外婆就從手袋裏掏出一把水果刀,想割自己的血。

    盛安安心裏留下疑問。

    她說:“不管怎麽樣,事情已成定局,你還是和你女兒趕快回去,把行李收拾出來,湯包的房子,你們不能再住,之後,我會發你們律師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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