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辰倒是就想這樣把李變天淹死,放任他沉入水中。而他也確實在之前嚐試過了,到了生死關鍵時刻,這個男人就會忽然清醒,爆發出前所未有的凶悍生存力,根本不需要自己救,這人都能安然無恙的活下去。

    殺不殺,救不救都沒有區別,他就把人拖上了岸。

    心裏對李變天的想法,又多了一個:打不死的小強。

    夜幕如一張密不透風的尼龍布幔鋪滿了視線,以一種無可抗拒的姿態席卷所有感官,那一點的光亮就是黑夜裏唯一的螢火,但帶給傅辰並不是理想中的興奮,生活造就了他在麵對希望的時候,擁有足夠的清醒,就如同在沙漠裏行走的旅人,各項生理機能被降到最低時看到的海市蜃樓,樂極生悲向來不是他喜愛的賜予,狂喜之後的巨大落差反而會令人崩潰。

    所以短暫的高興過後,傅辰就發現那遠處的光亮原本就是存在的,幽藍中透著熒光綠,並非正常篝火或是油燈所代表著人煙的顏色,在這樣的情況下,讓傅辰首先想到的卻是鬼火之類的東西。而他似乎隻能選擇前進,之所以拚了全力帶上岸,一方麵擔心那些窮追不舍的追兵,也怕那些人回頭再找,隻有在中途選擇落腳地離開才生存幾率更大。另一方麵,他也是想到了這條河水的詭異處,記得之前經過那條小村莊的時候,阿一等人還為自己這方人馬做了雞精野菜湯,但這水卻書橫跨幾個山頭挑來的,明明就近就有一條河流,為何村民都不用?傅辰就問過小屋的男主人,男主人卻半吞半吐,神色閃躲,有意隱瞞著什麽。

    當時的傅辰隻是暗暗記在心裏,並沒有太放在心上,到底他們這群人並不會久留,何必將閑著沒事幹攬到身上。但現在他已經能夠隱隱感覺到腸胃蠕動與抽搐的痛苦,是剛才吞下的河水通過食道進入腸胃了,冷汗掛在臉上,沁出肌膚表層。他就這樣毫不憐惜地拖拽著李變天,太重了,傅辰感覺自己的手要斷掉,他終究年紀和體力都沒有達到巔峰狀態,特別是現在體力透支的情況下。

    不過也是這種痛楚,讓傅辰轉變成動力與毅力。一般情況下昏迷的人肌肉張力下降,全身組織較為鬆散,是要比清醒時重許多的,而李變天又是個正常男性,按照現代的標準來說就是看著很瘦,抱起來很重,因為他的肌肉所占比重較高,是密度上的差別,更妄論現在的他們都是浸泡過水的,棉衣加水,那重量更是無限放大。

    抱?先不說對方是個男人,就是女人那也要他抱得起來,就目前這身板,他還指望著發育。背倒是能背,但他憑什麽給李變天那麽好的享受。

    對方的衣服在凹凸不變的河岸邊粗糲石頭上磨損著,這時候的李變天一點反應都沒有,好像是真的昏過去了。

    拖著太過費力,傅辰隻有改拖為扶,危險的意識在警告著他,盡快離開原地,而他向來相信自己的直覺。

    總算磕磕絆絆地走進叢林中,他能聞到泥土的腥味混雜著青草氣息,潮濕泥濘,泥土踩下去有一種會深陷的錯覺。隨著眼前越來越開闊,細小微弱的光線已經讓他能夠視物了,傅辰發現那裏原本茂密的枝葉阻擋才幾乎無法看到,隨著靠近,光源被遮住的地方也漸漸顯露在眼前。

    饒是傅辰有兩世的熏陶,眼界不同尋常,都為眼前的這一幕所震撼。

    如果沒有之前那些遭遇,現在看到眼前的景象,應該足夠讓他忘掉一切煩惱。

    那是之前的河流的小支流,與剛剛下岸的黑乎乎河岸形成了強烈對比,這裏鋪滿了以藍綠為主的熒光石和細沙,猶如點綴著繁星點點的銀河,璀璨而溫和的光點深深淺淺,照在周遭的樹枝、樹葉上,光暗層次疊加與遞減,就好像形成了一個與世隔絕的宇宙空間。

    這個地方……

    傅辰有個好習慣,他從來都知道自己不是什麽天才,隻是記性比較好,也是因為有這個優勢存在,也導致他總喜歡把看過的東西給記下來,比如來到這個全新的世界,在他當普通小太監的時候,利用給藏書閣打掃衛生的機會,看了不少雜七雜八的書籍,記憶就像一個龐大的儲存倉庫,也許它們放在腦子裏一輩子都用不到,但有時候關鍵時刻卻能幫到自己。

    這其中就有一本遊記,其中所描述的場景就類似於他現在看到的。根據那本遊記中記載,撰寫人與其友人曾誤入西北某處峽穀,在長途跋涉,誤入一個洞府,之後看到了滿地晶瑩的寶石,其中並沒有言明具體的方位,隻模糊提到在一個河岸處,那附近甚至還有一個神秘之極的村落,友人因為尋求食物進了這座村子,那之後就沒有出來過,也不知是不是撰寫這本遊記的人覺得事有蹊蹺,他覺得保命要緊,沒有去救生死不明的友人,反而便逃離了原地,特別在那遊記最後,撰寫人受到多年的良心譴責,最後決定再一次來到這個地方,至少要知道當年友人的下落,卻怎麽都找不到這個“寶石之地”。

    當年,這本遊記一出,在晉國和周邊國家掀起了一股“挖寶浪潮”,這本書更是一度被奉為尋寶地圖,因此這書這才能出現在晉國皇宮的藏書閣內,不過後來這段浪潮被越來越無功而返的人證實,不過是謠言,然後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不過現在,傅辰幾乎確定,他到的地方就是“寶石之地”。

    傅辰吐了一口氣,一股腦兒地把李變天和自己摔到那熒光河岸邊,喘了幾口氣。稍微好些了,才撿了一把砂石,感受了其材質,這種熒光石隻是一種普通的礦石,白天看起來就和普通的石頭一般無二。如果按照化學成分來說就是裏麵含有的是二氟化鈣,能在吸收白光後,夜晚發出光芒,另外根據書上記載,含錳解理石、含稀土礦石、鋇鎳礦,都有人們歎為觀止的“發光”功能,也同樣是之製作稀罕寶物“夜光石”的原材料。

    按照那本遊記記載的說法,這附近就有村落,但傅辰在當年看到那本書的時候,就覺得這村落有古怪,所以他並不打算去找什麽村落。

    首先是追兵,有之前的樹叢遮擋,應該短時間發現不了這裏,再加上他已經把李變天拖來這個地方了,沒了李變天的存在,阿一阿三等人要找到這兒也要花些時間,這就給他爭取了足夠的時間。

    傅辰抓了一把較為細碎,將方便攜帶的熒光砂礫放到懷中的袋子裏,拉緊繩索塞回衣襟裏,當然不是那些“尋寶”人想要帶點寶藏回去的不入流想法,他這麽做不過是習慣性為自己做好盡可能多的準備以備不時之需。

    這時候他才看清李變天的模樣,這才發現這人小半邊臉都浸潤著鮮血,看上去很虛弱,也沒多少力氣的模樣,應該是剛才在河裏撞傷的,在發現殺李變天失敗後,傅辰又給李變天撞了幾下石頭,暫時取不了此人性命,那麽就讓他沒有攻擊力,這些傷口經過多次撞擊,看上去有些觸目驚心,特別是在那張平時像是個普通人但隻要一睜眼就氣勢十足的臉上,這個時候虛弱的好比一隻小奶狗。

    想到剛才電光火石之間,李變天能夠在瞬間感受到他的動作,並且馬上清醒,然後又毫無預兆地“睡”過去,而不是反過來殺他,這不像李變天不留後患的性格,那麽就有一個最大的可能性,那是李變天麵對危機的本能反應。

    傅辰理了理,他現在身上還有些梁成文給的藥粉,除了效果最為立竿見影,珍稀程度來說也是最高的腐屍粉已經全部用完了外,還有許多其他次一級的品種,五花八門有許多。

    之前因為犀雀而從水路離開皇宮的時候,身上的所有東西都被水浸泡過,全部報廢成了一堆廢品,那個時候傅辰就已經吸取了教訓,特意準備了防水型的牛皮袋子,就算剛才完全浸沒在水中,裏麵的東西也沒有損失。

    但現在的問題並非沒有武器或者殺人道具,而是更重要的,一個猜想在傅辰腦海中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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