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餘實不能無過,梨影苦苦逼餘,餘若堅持不允,不過傷彼一人之心,而餘反可藉以割棄此無聊之情緒,事寧不佳,顧此情餘終不能割棄,彼亦不望餘能割棄。百轉千回,成此一局,欲求全而不全者愈多。

    餘知彼殆未知筠倩之心,若知之者,當亦立罷此議。彼亦非存心陷人者,何為而若此?今事無可挽,而怨苦之音,已憾餘之耳鼓。使梨影聞之,又當如何?餘茲他無可怨,可怨者惟彼。彼實誤人,又豈能免人之抱怨耶?

    筠倩之心事,餘於琴歌中得之。梨影與之朝夕相處,豈獨一無所聞?彼不與餘通訊者,又六七日。前呈五律,不得其和章,可想見其近日心情,且複大惡。餘欲有以訴之,乃以恐傷彼心,不敢下筆,待至今日,而彼書來矣。

    得君詩近一旬,未有隻字複君,君或深滋疑怪。

    顧我意且欲與君從此輟筆,不複事此無聊之酬答,以收束此情,別開新局。

    嗟乎霞君!亦知我近日轆轆寸心,又陷入愁憂煩惱之中耶?我與君所圖之事,當時固欲償君幸福,且為筠姑得佳婿,今乃知其大謬。

    筠姑歸來之日,對於此事,初不甚願。我力以利害說之,彼始意轉,固謂我誌已遂,從此可以報君矣。

    乃事成之後,筠姑見餘,倏變常態,至今未見其歡笑,且又無故退學,使垂成之業,隳於一旦。我又勸之,彼乃侃侃而言,謂求學為女子之天職,自由亦女子之生命,今自由已失,求學又複奚為?我聞此言,驚懼不能置答。

    夫我愛筠姑,此事實不僅為君計。以君之人品學問,固足以偶彼,而彼竟以失卻自由,鬱鬱至於如此,則我誠誤彼矣。今大錯已成,無可挽救。

    善後之計,責任於君,我已無能為力。蓋彼非有所不慊於君,不過以結合不出愛情,異日恐無良果。

    君苟垂念及之,則彼心自慰,而我亦可告無罪矣。

    我今願將君曆來傾注於我之愛情,完璧奉君,君為我償之於筠姑,勿使彼含怨望而減少其一生之幸福。

    我所求於君者,鵬兒得君訓迪,或非無望,此後尚望賢夫婦並垂青眼。至我之一身,不敢相累,雖未能即死以謝君,而其期正複不遠,深望君勿再念我,能絕我者,我尤感君至於無既也。

    書不盡言,惟希諒察。梨影叩叩。

    此一書也,若在平時得之,初無輕重,而在此時,則餘實不能複耐。彼既誤人,乃欲置身事外那?餘與筠倩勢無可合,與彼則勢無可離。彼自誤筠倩一生,乃欲餘移情償之,抑何不諒餘心之甚!

    餘情而果可移也,則彼亦何必為此求全之計。彼非不知而為是言,不過為筠倩一人之故,抑知此事非筠倩所願,亦豈餘所樂從?彼既於事前強餘,複於事後要餘,是彼之愛餘,乃不如其愛筠倩也。

    餘思至此,心為大憤,則不複顧慮,援筆作答書曰:來書閱悉。筠倩之不滿意於此事,餘亦偵知之。

    人各有誌,胡可相強?此事本由汝一人之主張,齊大非偶,餘豈不知。而汝既欲之,則餘複何辭?今汝雖巳知其誤,而悔已無及,又誰教汝為庸人之自擾者?

    嗟乎梨影!餘實怨汝矣。筠倩汝所愛,汝奈何以彼屬之無情之餘,而使彼失其幸福。彼之幸福,由汝失之,自當由汝償之,又奚求助於餘者?汝書雲雲,豈欲脫自身之關係而陷二人於不堪之境耶?造意者汝也,非餘也。一重罪案,汝一人釀成,餘心匪石,又胡可轉?如何挽救,汝自圖之。

    餘愛汝,決不任汝脫離,決不受汝愚弄。汝休矣,戀餘耶?絕餘耶?餘均不問。欲出奈何天,除非身死日。汝其知之。夢霞手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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