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無疑要傳遞某種文化,追求某種文化,讓學生通過課程建構一定的知識體係。但是作為一種文化的課程與作為工具的課程具有本質的區別,這種區別主要表現在課程文化的自我建構性特點與屬性上。作為一種建構性文化,課程文化的知識屬性表現為生成性而非“占有”性、批判重構性而非接受性。也就是說,課程文化的建構性屬性表明它不是照搬來的、定論性的“原文化”,而是一種探究式的、生成性的文化。因而,工具性課程化與文化性課程在文化傳遞功能上具有本質的區別。

    工具性課程的文化傳遞功能及特點主要表現為灌輸、死記硬背、機械地刺激與被動地反應及強化、封閉化的一係列程序、僵化死板的測評標準與手段等。它關注的是目標與結果、認同與掌握、效率與控製、可測性與精確性。而文化性的課程卻與此恰好相反,它沒有固定不變的、普遍適用的程式或方法,傳遞的不是“外來”的、給定的“他文化”,而是“自文化”。工具化課程在於使學生服從與一致,它給社會輸送的是文化的載體,而文化性課程在於使學生自主、自由、自律,它給社會培養的是文化的主體。工具性課程是讓人永遠徘徊在凝固而僵化的過去,而文化性課程是要使人不斷地開拓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未來。對社會文化隻認同、服從,而不反思、批判,從根本上說就不是或不符合教育的本性和目的。

    課程與文化有著天然的聯係,一方麵,文化作為課程的母體決定了課程的文化品質,並為課程設定了基本的邏輯規則及範疇來源,離開文化,課程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教學無從談起。另一方麵,課程又精練、建構著文化,課程作為文化發展的主要手段,為文化的發展及創新提供核心機製,離開課程,文化便如同一盤散沙而難以傳承。因此,從本質上,課程應作為文化的主體存在,即以一種自主的文化形態在社會文化的進步、創新與生成中發揮主導作用。但是,從形式上,課程作為文化承傳工具的邏輯又使課程必然無條件地服從、服務於社會製度化文化,隻能以製度文化的“傳音筒”和“代言人”的角色進入教育過程。這是長期以來課程無自主性、無文化性的根本原因。因而,課程意識的生成也是我們教學改革的根本性任務。

    三、課程意識的生成與教學改革

    課程意識的生成在於使課程成為主體建構性課程文化。具體說來,就是通過教學改革擴大課程視野,實現以下四個方麵的轉變。第一,課程從“工具形態”走向文化形態。工具性課程隻能塑造工具式的人,它使學生嚴重缺乏深思、沉思、重思與否思。因而,課程的文化本質與邏輯的轉換,已成為今日學校課程改革中的根本性的、亟待解決的問題。課程必須以文化的主體形態進入教育過程,即作為一種建構性與生成性的文化承擔起培養學生的自主意識、創造能力及文化主體身份的使命。課程建設必須從他律轉換為自律、從他為轉換為自為、從外在順應轉換為內在超越、從靜態複製轉換為動態生成。這是教學改革的深層緯度,促進中華民族整體素質的提高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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