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把思維方式的一般含義界定為:思維方式泛指人們從事思維活動的總樣式、總模式。是思維內容與思維形式的統一。回答想什麽和如何想兩個方麵的問題。它在學科確定性既區別於邏輯學、哲學認識論、心理學,同時又與邏輯學、認識論、心理學(特別是認知心理學)有密切的聯係。

    思維方式的一般構成:思維目標、主體的致思趨向、運思途徑、思維方法的重心、思維模式的整體特點。

    思維方式的發生的第一步是個體意識的誕生:物的反應特性的發展、動物心理的發展、兒童心智發展的幾個階段:(1)感知運演階段(0~2歲),(2)前運演階段(2~6、7歲),(3)具體運演階段(6、7~11、12歲),(4)形式運演階段(11、12~14、15歲)。皮亞傑的《發生認識論原理》,把結構主義與建構主義的方法相結合,認為思維認識開始於主客體的中介,主要是通過具有可逆性、守恒性、協調性的“運演”(operation)這一內化了的動作實現的。

    思維方式的發生的第二步是群體意識的形成。其中主體意向性的形成至關重要。對於意向性(intentionality)這一人類心智的奧秘,《95劍橋哲學詞典》的解釋是:intentionality means aboutness,即關指性,意蘊著:指向、關於、指稱、針對、論及、表征、關涉、關聯、掌握等。可見,意向性是主體的一種心智能力,它既標誌心智指向外部世界的能力,又表現為信念、願望、恐懼等心理狀態。它是思維邏輯的起點。

    一、思維方式及其構成

    思維方式泛指人們從事思維活動的總樣式、總模式。是思維內容與思維形式的統一。回答想什麽和如何想兩個方麵的問題。它既不同於邏輯學,又不同於心理認知科學,前者隻研究思維的形式,後者僅言及思維的內容。而思維方式則要研究思維內容和形式及二者如何統一的綜合問題。同時,思維方式也不能完全等同於哲學認識論,因為認識論即論認識,僅僅涉及人類心智中可以被理性邏輯刻畫的部分,且僅僅從本質論層麵上對其予以揭示。盡管如此,思維方式與邏輯學、認識論、心理認知科學的關係仍然十分密切,它是哲學綜合層麵的跨學科的交叉性研究。

    任何思維方式都具有一定的內在結構、性質和特點。這種內在結構、性質和特點主要是由下述內容決定的:

    1.思維目標

    即思維所要實現的目的和結果。以中西方傳統哲學思維的差異性來說,中國傳統哲學,特別是傳統儒家哲學,把思維的目標重點鎖定在論道,尤其是論做人之道上,所以道德的善,是其要實現的首要目的。而西方哲學思維,自古希臘第一期哲學家開始,就具有知識理性的傳統,他們主要的思維興趣在於求知,把探索對象世界的客觀真理作為哲學思維的首要目的,這也是西方哲學與科學之間始終具有密切關聯性的重要原因。由此決定了中西方哲學兩種不同的思維傳統,前者以主體自身的內在心性和交互主體的行為交往為對象,通過向內反求,形成意象性思維。後者則以外部世界為目標形成對象性思維。可見,思維目標直接涉及思維方式的其他方麵。

    2.思維定勢

    即以思維能力為主體長期形成的思維態勢和慣性,它表現著思維有可能達到的深度和運作的態勢。這種定勢往往帶有鮮明的群體性、民族性和地域性的特征,是一定地域條件下的民族、群體長期的思維傳統的積澱。因此,思維定勢是一種穩固的思維因素。對於每一個認識主體而言,這種因素不僅與自我實踐經驗有關,而且與其賴以存在的種族、群體的關係更為密切。實際生活中,人們都以某種獨特的不自覺的習慣進行思維。由此可見,思維定勢對於認識主體的思維運作過程而言,表現為一種非理性的潛意識的因素。但是,它在思維過程中起著一種超驗的場勢之重要作用,不依思維對象內容為轉移,並直接影響思維的深度、結果和水平。

    3.主體的致思趨向

    即在一定思維定勢氛圍下,思維運作可能選擇的傾向,它以思維定勢為基礎,是思維定勢的具體表現。同時,致思趨向不僅根源於思維定勢,而且與具體認識條件下對象的屬性、特點以及主體對認識對象的主觀期望、選擇等因素有關。對於真與假、美與醜、善與惡、好與壞的認識與判斷,以及對於同一客觀事實的理解,如果客觀上存在多種思路的話,那麽,不同主體必然根據主體自我的主觀情趣、嗜好等選擇那種對於自身最有利的思路。例如,對於做官問題,時下就有多種理解和說法。許多人認為“為人莫做官,做官都一般”,而另一種人則認為“好人要做官”。具體分析之,這兩種相悖的判斷是兩種相反的致思趨向下的兩種思路表現的相反結果。前者主要從官場的汙濁、官僚作風以及諸多庸官的人性的異化角度,以保持人性的正直、正義和基本的人性真誠為基礎,所作出的悲觀的超脫的判斷。這種判斷,在思維趨向上表現了個體的、悲觀的、消極的特點。而後者則在致思趨向上選擇了變化的、群體的、樂觀的、積極的傾向。主張以好人做官來減少壞人做官的幾率,從而使好人的個性的真、善、美影響、改造和淨化官場風氣,使之趨向好的方向。由此可見,致思趨向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功利性、選擇性。選擇不同的思路,對於認識過程具有重要的影響,因此,思維方式必須研究致思趨向問題。

    4.思維策略

    指在一定思維定勢前提下選擇了相應的致思趨向後,思維具體運作過程中的技巧、方法。它直接涉及思維的精細程度,表現為思維操作的具體方式、方法。用不同的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和層麵對某一問題進行思考、突破,對於認識結果的真偽及其程度,具有不同的影響。例如,在對微觀世界的認識過程中,表現在思維的技巧和方法上,用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宏觀思辨和微觀實證的不同方法進行認識,可以得出不同的結果。習慣於經典力學的機械決定論思維的物理學家,在無法解釋微觀粒子的相互作用力的傳遞方式時,用形象思維幻想和構造出了所謂“以太”,並給予“以太”理想的物理模型,但是,用實驗的方法卻無法證明“以太”的存在。以後的實驗科學推翻了建立在形象思維基礎上的“以太”理論。物理學史上的“麥克斯威爾妖”等事例,都不勝枚舉地說明了思維策略(主要指以思維方法為主的思維技巧)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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