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爾的論文被登在布爾諾自然研究會會刊上,這個會刊與全世界120多個研究機構和高校有交換關係,於是,孟德爾的論文隨之被送到了世界各地。不幸的是,它仍然沒有遇到一個知音,而被放在書架上,蒙上了一層厚厚的灰塵。

    隻有孟德爾堅信他的發現與進化論一樣有巨大意義,他對他的一位朋友說:“我的時代一定會到來。”

    這一天終於來到了,這就是文章一開始講的那個故事。

    孟德爾的發現完全可以與他同時代的達爾文的進化論相媲美,他為現代遺傳學奠定了第一塊基石。

    從遺傳因子到基因

    孟德爾的遺傳定律重新被發現之後,人們自然而然提出了這樣的問題:究竟有沒有遺傳因子這種物質?有的話,它存在於生物體的什麽地方?是由什麽組成的?細胞學的發展,使人們把遺傳因子和染色體掛上了鉤。

    就在孟德爾的那個時代,借助顯微鏡的幫助,生物學家們已經發現了細胞,還有細胞的分裂現象。

    1879年,德國生物學家弗萊明發現,用苯胺染料可以把細胞核裏一種物質染成深色,這種物質被稱為染色質,後來人們給它起名為染色體。1882年,弗萊明觀察到,當細胞分裂時,染色體聚集成絲狀,分成數目相等的兩半,並形成兩個細胞核。

    假如當時孟德爾的研究成果能夠出名的話,弗萊明及其繼承者很可能會發現染色體與遺傳因子有關。可惜當時孟德爾的發現沒能引起人們的重視。直到20世紀初,孟德爾的定律重新被發現之後,人們才把染色體與遺傳因子聯係在一起。

    那時,許多生物學家已經注意到,每種生物都有特定數目的染色體,在細胞分裂時,染色體能準確無誤地自我複製,人們自然而然想到染色體很可能與遺傳的奧秘有關。

    1902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著名細胞學家威爾遜的研究生薩頓發現,在顯微鏡底下看到的染色體的分離與組合行為,與孟德爾遺傳定律中的分離組合行為有著驚人的一致。在體細胞中,染色體像遺傳因子一樣也都是成對存在的。而在精子、卵子中,染色體數目隻有體細胞染色體數目的一半。精卵結合,形成受精卵後,染色體又恢複到原來的數目,每對染色體,一半來自父本,一半來自母本。薩頓因此大膽提出,遺傳因子就在染色體上。由於染色體的對數遠小於遺傳特征的數目,因此,他預料一個染色體上可以有好幾個遺傳因子。

    1909年,荷蘭遺傳學家提出用基因這個術語來代替遺傳因子,基因這個詞就被生物界沿用下來了。

    摩爾根的基因論

    薩頓的假說一提出,立即遭到科學界絕大多數人的非議,因為它畢竟是推理,缺乏實驗的根據,而當時生物學剛剛從以描述和推理的研究方法為主轉入以精確實驗為主的階段。用實驗證實染色體與基因關係的是美國生物學家摩爾根,而他一開始也是薩頓和孟德爾學說的懷疑者。

    摩爾根的家世與孟德爾相反,他於1866年出生在美國肯塔基州一個名門望族的家庭,從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1886年,摩爾根考入霍普金斯大學研究院當研究生。他的老師布魯克斯是一位形態學家,但很有哲學頭腦,經常給學生們講述生物各分支學科的關係,指出遺傳學等學科中還有許多尚待研究的問題,對摩爾根的啟示很大。摩爾根漸漸對形態學的比較和描述的研究方法感到不滿,他更偏愛實驗研究。1894年,摩爾根到意大利那不勒斯動物園工作了十多個月。這裏匯集了各種學術流派,摩爾根學到了許多有益的東西。回國後,他開始用實驗方法代替了過去的比較、描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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