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發展觀,是隨著人類對自然資源開發程度的加深而進步的。追求可持續發展,是人類發展觀的一個根本變革,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意味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終於摒棄了在對待人與自然關係上的一切短視目光,對經濟和社會的認識更加深入,為處理好經濟與社會協調、人類與自然和諧共存問題提供了重要的戰略基礎。但許多跡象表明,實現代際公平比實現區際公平還要困難,因為前者涉及的是人們眼前的切實利益。因此,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還需要我們作出艱苦的努力。

    二、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及內容

    (一)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首先是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要實現社會和人自身的全麵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增強國家和區域的綜合競爭力,隻有“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才能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沒有可持續的經濟發展,社會發展便會失去堅實的基礎,諸如貧困問題、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的資金和技術問題便難以解決,實現人口、資源、環境和社會經濟相互協調的可持續發展也就會成為空中樓閣。

    區域作為一個整體的地理範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層次性和整體性,同時它又與區域外係統相互聯係、相互作用。所謂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就是指在現有自然資源(包括環境)約束條件下,充分發揮區域優勢,實現區域經濟的持續有效增長。其中,經濟增長是在技術進步、產業結構不斷高級化基礎上的專業集約型經濟增長;可再生資源的消耗速度要小於其再生速度,不可再生資源利用應約束在技術進步的條件之下;廢物的產生應小於或等於環境的吸納能力。也就是說,應在客觀評價本區域具體情況(社會經濟及自然資源條件)和既有經濟優勢的基礎上,按照可持續發展觀的要求,科學地處理好區域內“生態環境—經濟—社會”三維係統的協調發展,合理配置區域內的各種資源要素。同時,按照係統論的觀點,協調好區域與區域外更高一級係統,直至國內、國際兩個大市場的關係,找準區域在其中的位置,分析影響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因素,正確定位、合理規劃,形成區域經濟優勢,形成區域內各單元社會經濟功能及生態環境功能的協調,形成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合理分工和優勢互補,以實現區域經濟整體的健康、穩定和長期發展。

    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總目標為經濟增長與區域平衡,即把經濟增長、生產力和城鄉布局、適度人口結構及分布、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內部和區際間的平衡等要素相互協調起來使之進入良性循環,努力實現區域經濟發展的生態代價和社會成本最低,資源高效配置,達到高效與和諧的統一,追求係統整體功能的完善。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具體目標是:經濟發展不能超越資源與環境的承載力,經濟的發展不能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它要求人類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實現自然環境、經濟和社會協調有機地發展,在能夠保證當代人的福利增加時,也不應使後代人的福利減少——關注資源的代際配置和福利的代際公平。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