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直接調控的產業和部門依法進行檢查和監督。由於中央政府對設立在地方的產業部門的調控存在著時間和空間的局限,因此,中央政府要授予地方政府按統一的稅收、審計、會計等法律、法規對其經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的權力,補充中央政府調控的不足,同時保證市場競爭的平等和規則的統一。

    (2)地方政府按照程序分解中央政府的計劃管理目標,製定相應的地方法規、條例和政策,全麵完成中央政府下達的計劃任務。

    (3)協調中央政府宏觀經濟調控和地方政府經濟管理的關係。

    (4)地方政府為中央政府的宏觀經濟決策和宏觀經濟調控提供各種信息。

    (二)引導區域經濟運行

    地方政府是地方權力的執行機構。地方政府擁有對本區域的行政事務、社會發展和經濟運行的管理和調節職責。在區域內的各種社會事務中,經濟運行是基礎。區域經濟狀況直接影響區域的政治安定和社會發展,因此區域政府往往要把較多的資源投入到調控經濟運行、促進區域經濟增長上來。

    我國產業政策主要由中央政府製定,地方政府一般不具有製定產業政策的職能。但中央政府製定的產業政策針對的是國民經濟整體,它對地方產業發展的指導是原則和抽象的,不可能對地方產業的發展順序和產業構成作出具體的安排。地方產業的發展,需要地方政府製定符合本地資源條件的產業政策來引導,或者說地方製定的產業政策是中央產業政策的具體化和區域化,它既要保持與中央政策在質上的同一,又要突出地方的產業特色。地方產業政策的特色,不在於本地產業結構的均衡,而在於構築產業優勢。由於產業優勢是區域資源優勢的綜合反映,因此地方產業政策具體地表現為對某些產品生產的支持和限製。在某種意義上,地方產業政策又可稱之為產品政策。產品政策對地方產業的發展更具有引導性,它明確了一定時間內地方政府重點支持和限製發展的對象,並且支持和限製的政策措施也相對具體,這為社會經濟主體的自主選擇提供了信號。

    商品生產者是市場最活躍的因素。按照一定的經濟體製要求把商品生產者組織起來,使其結成與生產力相適應的各種產業組織,對於形成合理的產業結構有積極的作用。產業組織是商品生產者群體組合的形式,包括商品生產經營者的所有製結構、企業組織規模和所采取的基本的生產經營方式。產業組織是商品生產的產物,與生產力的發展具有對應性。在缺少政府組織的狀況下,產業組織的合理化要經曆漫長的階段,在這期間產業組織的形成受到個人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影響而出現一些不規則的波動。政府塑造產業組織的任務,主要是減少非生產力因素對產業組織成長的幹擾,加快其自然成長的過程。產業組織的成長在全國具有統一性,總體上要依賴於國家的經濟體製環境,經濟體製越合理,越能減少產業組織合理化的障礙。但是地方政府結合區域生產力的實際狀況進行積極的引導,能夠率先在本地形成合理化的產業組織,並推進區域經濟運行。

    (三)製定本地區市場運行規則

    社會主義市場應是全國統一的市場,市場規則具有全國統一性,統一的市場規則是保證資源自由流動,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效率和促進公平競爭的重要條件。地方政府製定本地區市場運行規則要以全國統一的法令和統一的市場規則為指導。地方政府製定本地區市場運行規則的目標是逐步縮小地區市場的差距,培育完善的市場體係,以維持地區經濟競爭的公平性。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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