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時間和縱向上,陝西省的“創綠”工作引入了過程理念,從建立示範、擴大示範、到全方位推廣示範三個階段,用4年時間組織實施,總體綠色文明示範單位在各行各業占到30%比例;從空間和橫向上,把“創綠”工作化整為零,從具有代表性的學校、企業、社區、村莊著手,構成一個相互影響、相互聯動的建設鏈,追求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綠色文明的統一;從思想和內涵上,“創綠”或作更加突出以人為本的精神理念,更加注重過程和環境教育的成果,使綠色文明理念得到升華。它改變了以往自上而下的環境宣傳教育模式。現階段該省已全麵推開的建設活動包括學校、企業、社區和村莊4個範疇,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截至目前,該省各市、縣共創建綠色學校345所、綠色文明社區50個、綠色文明村莊31個、綠色文明企業26家。西安實驗小學、西安高級中學、寶雞中學、寶雞市渭濱中學被國家環保總局和教育部授予了全國“綠色學校”稱號,其中西安實驗小學還進入了“全球500佳”提名。

    每一個公民都應當認識到自己的環境職責,大力弘揚生態文明,積極倡導科、健康、環保、文明的生方式和消費方式,以實際行支持環境保護。

    二、加強環境立法,強化執法力度,完善監督機製

    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由於社會大生產的發展,環境問題日趨嚴重,各國的環境立法也經曆了從零散的夾雜在其他法律中的保護環境條文,到單行法規,再到綜合性法規,對整個環境保護中的社會關係進行通盤調整的過程。在調整手段上也需要采取行政、民事、刑事等多種手段。如日本1967年頒布了《公害對策基本法》,美國1969年頒布了《國家環境政策法》,我國1979年頒布了《環境保護法(試行)》,1989年底正式頒布修改後的《環境保護法》。2002年10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各項經濟發展規劃要進行環境評價,這意味著我國的環境評價製度已由建設項目評價向戰略性環境評價發展。到目前為止,全國人大已製定和頒布了《環境保護法》《水汙染防治法》《大氣汙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清潔生產促進法》《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水土保持法》《節約能源法》《防沙治沙法》等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法律,國務院頒布了30多件環保法規,70多件部門規章加上修改後的《刑法》也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環境監管失職罪”,地方人大、政府相繼製定出台一係列法規和規章。這些法律法規的製定和實施,對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起到了引導、規範、保障和促進作用,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創造了較好的法製環境。到目前為止,我國已初步形成了相互聯係、比較協調的環境法體係。

    僅有環境保護的配套法律是不夠的,重要的是在執行中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目前我國的環保部門執法水平不高是影響執法力度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端正作風,加強執法人員專業訓練和職業道德培訓是樹立和維護環境執法部門形象的必要手段。與此同時,開展環境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環境違法行為,推動和促進環境執法的順利進行。執法檢查既要有針對環境管理相對人的外部執法檢查,又要有針對政府環境行為和環保部門係統內部執法情況的檢查,通過執法檢查,可以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社會公民的環境意識和法製觀念,查處一些環境違法案件,促進一些環保問題的解決,收到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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