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訪隻能在玉米地裏進行

    “80歲的李連春不久前去世了”,遠在日本的好朋友朱弘又一次通過電子郵件發給我這個消息,從而得到進一步的證實。1999年,我曾經在雲南的保山采訪過李連春女士,接受我的采訪時她還是身體健康、精神矍鑠的老人。一轉臉兒的工夫,李連春女士已經駕鶴西去了。我四年前曾經在《北京青年報》上發表采訪她的文章,題目為《忍辱負重李大娘》。文章中我表述了在日本對中國發動的侵華戰爭中,她被侵華日軍強擄為性奴隸的悲慘經曆和她老人家要去日本國起訴侵華日軍所犯罪行的願望。隨著她的離去,我感覺,她的故事、她的經曆、她的悲傷、她的悲憤和她的願望也永遠地離去了。

    很少有人再會提到她和她在戰爭中的經曆,這應該是不爭的事實。

    在日本侵華期間受到日軍性暴力迫害的中國婦女的命運是最為悲慘的,並且鮮為人知。一個人從來到這個世界到離開這個世界,一直把苦難埋藏在心底,這不是最大的悲哀嗎?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數也數不清的被迫害婦女正是在這種內心的痛苦煎熬中掙紮。

    我能采訪到李連春大娘曾經得到雲南保山市委宣傳部的大力支持,雲南抗戰專家沙必璐女士、陳祖梁先生親自擔當向導。在李連春家采訪時遇到的難題不在於老人不說,老人想說!可是,全村的人都來看熱鬧,老人沒辦法說。在中國農村時至今日有很多人認為,被人強奸是恥辱;被日本鬼子強奸更是恥辱。中國要想衝出封建思想的牢籠,在大庭廣眾之下控訴侵華日軍犯下的罪行,沒一點兒膽量還真邁不開步、張不開嘴。在侵華戰爭中受到侵華日軍性暴力的受害中國女性何止成千上萬!敢站出來的還真是屈指可數呢。

    李連春女士是開明的,李連春女士的家屬也是開明的。可是,村裏人非來看熱鬧。村裏人對“北京來了個作家”很是新奇,都來看。沒辦法,我和陳祖良先生就給了圍在李連春身邊村子裏的人們錢,讓他們去村口的商店“買啤酒”。但是張三去了,李四又回來了。王五走了,馬六又拿著啤酒飛跑回來了。唉——

    百般無奈,我們隻好攙扶著李連春老人到莊稼地裏去,莊稼地裏有齊人高的玉米,在那裏采訪好像遊擊隊進了“青紗帳”。

    對於李連春在曆史上的遭遇,我的評判定義為:“日本國在發動侵華戰爭中日本軍人性暴力犯罪的受害者。”

    從1931年九一八事變到1945年“八一五”日本無條件投降,侵華日軍在長達15年的時間裏在中國犯下無數罪行,“性暴力犯罪”應該是其中之一。詳細分析的話,侵華日軍在性暴力犯罪方麵又有兩重定義:一是侵華日軍自己所說的“慰安婦”。“慰安婦”是侵華日軍為其軍人在其戰區內所安排的性發泄場所——慰安所內為日本軍人提供性服務的女性;“慰安婦”出現在戰場上,其目的是穩定日本軍人軍心、防止軍事機密泄露、保證其軍人安全、防止性病蔓延、防止軍人對民間的犯罪等等。“慰安婦”在日軍侵華初期由日本人、朝鮮半島的婦女和少數中國人構成。無疑,日軍是在欺騙的前提下達到其罪惡目的的。雖然在慰安所裏打有“金錢交易”的幌子,同樣也是違背婦女意願的性暴力行為。被侵華日軍所指認的“慰安婦”是被日軍軍部操縱的,是和軍馬、軍炮、物資一樣有編號的“物品”,但是,這些“慰安婦”是不可以隨便被日本軍人殺戮的“物品”。“慰安”一詞在日本語中有“慰問”和“安撫”的意思。至今沿用。二是在侵華戰爭的中後期所有的被害婦女,也是被今天學者所認同的“慰安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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