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單位,我是處處負責。在第一個政府部門單位工作時,我的工作任務是67個單位(67個工資單位下麵又有680個報賬機構),9000人左右的每月工資審核,申請財政撥款,按照審核結果向67個工資單位撥付當月工資經費,部門本級財務核算,各種報表。以上工作每月一個循環。此外,對於680個業務單位的基本建設、設備設施增置、維修改造等申報項目,要親自實地考察、寫出意見,提交局務會議審核、審定以後,進行款項組織、撥付,以及項目實施的檢查。還有每年大體兩次大的內部學習會的後勤保障工作的組織。另外,每年輒有一段時間(1到2個月不等)被抽調出去,配合政府中心工作,下鄉駐社駐村。這樣算來,平均每月將近一半時間是騎著自行車奔波於下屬單位或鄉間。大約兩年期間,一個局的計劃財務科,實際就我一個人。實在忙不過來,部分下鄉調查的事,有時就抽調下屬材料站的同誌以及相關單位幫忙。即便如此,加班也是自然而經常的事。當然,那時,單位同事也都經常自覺加班。鬧地震的那年,一次周六回家,晚上快半夜的時候從村上通知中得知有可能地震的消息。我告訴妻子,我管著單位檔案室,那裏存放著幾千名幹部職工的個人檔案和單位大量的文書資料,我不能再呆在家裏了,於是騎自行車8公裏,連夜趕回了單位。

    我在單位大概是最負責任的人之一,但在家裏,往往成了最不負責任的人。家中大事小事,全都留給了妻子。她要侍候癱瘓在床的母親,照管年幼無知的孩子,還要工作,家庭收入又是入不敷出。尤其是母親患病以後,治療花費很大,致使家裏經濟上非常拮據。經常的情況是,如果我沒發工資家裏就沒錢,發了工資先還賬,家裏差不多還是沒錢。有一年學校開學,兩個孩子上學的報名費共計3元5角錢沒有湊夠,妻子因為母親生病四處求借,已經拖累了不少的親朋好友,這次不想再麻煩別人。無計之下,她在家中搜尋可賣的廢品破爛兒,連孩子枕頭裏的碎布頭也拆出賣掉,總算湊夠學費給兩個孩子報了名。我工作的單位是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但我的妻子從沒給學校提過任何困難,那次學費不夠實在難以解決,也不向學校提出。還有一次,那是女兒四歲多的那年,有一天,突然不知去了何處,四處尋找不見。後來姑姑提醒說孩子剛才說想吃蜜棗,她從身上摸出兩分硬幣給了她,莫非孩子去了商店。妻子趕緊沿著往商店的路去找,半道上碰見了回來的女兒,就對孩子說:“走,媽媽給你買蜜棗。”女兒說:“不用買了,我都吃了。”問她怎麽吃的。她說在地上撿到一個吃了,手中還握著她的兩分硬幣。妻子心痛無比,默默地承受,她也不告訴我。後來,我偶爾知道這些情況,深感自己良心有愧,暗想以後要注意對家人負好責任。但是,後來又發生了同類失誤。那是兒子上初中期間,學校給學生訂製校服。他回家告訴媽媽,媽媽沒錢,隻好說不做。後來有一天,兒子戴了一頂看來像是與校服配套的帽子回家,媽媽審核,果是。家裏沒給錢怎麽會有一頂帽子,妻子開始審查兒子買帽子錢的來路。審查的結果是,他偶爾發現供電局在街上裝電線,放學以後,就等在電杆下,撿人家剪下不要的廢電線頭,拿到廢品收購店賣後湊錢買的帽子。每天在家相見,但我卻不知道兒子要錢訂校服的事,也不知道孩子去撿廢品。後來得知此事,我無比後悔,又非常感動。後悔的是一次次的教訓,我還是沒有仔細關心家人。感動的是兒子沒有自卑,沒有埋怨,不甘現狀,自尋出路。但是,再後來,又發生了一件我心中明明白白的後悔事。1992年,我被政府抽調擔任社教工作隊隊長在某鄉工作期間,女兒準備結婚,時間定在一個星期日。我星期六下午從鄉上回到家的時候,天已快黑。在樓下迎麵撞見我原來工作的文教局已經退休的老局長,他帶著老伴到我家裏剛剛問了情況,從樓上下來。看我推著自行車歸來,微笑著問:“怎麽才回來?”雖然帶著笑意,聲音不大,語氣平和,但我分明感到這位和善老人對我的體恤和嗔責。我無言以對,也隻輕輕回答了一句:“噢,才回來。”然後,老人又把我女兒結婚應該準備的事情仔細叮嚀了一遍。第二天,給女兒辦完婚事以後,我的心裏一直都在不停翻騰,很不好受。女兒小時撿吃蜜棗,上學工作我很少關心,準備婚事我又回來得晚,沒錢給她準備應有的嫁妝……想著想著,我實在憋不住了,把房門關上倒鎖,一個人在裏麵放開哭了一場,用眼淚和痛苦,懺悔我的沒有盡責。這一次良心清算,對我自己來說是又一次重重的刺激。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