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可憐天下父母心和錯位的愛(二)

    回到台灣後我很快就開始了工作。多所一流大學的音樂係聘我去任教、當係主任,待遇也都相當優渥。此外,我在業餘時間也招收學生,收費自然也不低。那時,我與另外幾個留洋回來的音樂人被稱為台灣音樂界的三大才子。來找我教鋼琴的人很多,多是家長陪著自己的孩子來的。這些孩子有的具有一定的音樂天賦,更多的卻是父母的一廂情願和為了自己早年失落的自我實現。而這些孩子是我最不喜歡教的,因為他們學起來總是心不在焉。那時的我和萊昂分手後,心情原本就不好,所以教起這些對音樂沒有感悟的孩子來,忍不住就會大發無名火。有時,下課的時間還沒到,我心情不好就徑自提前走了。家長們從不敢當著我的麵有意見,下次還是會恭敬地把孩子送來。他們都是慕我的名而來,大概都在說服自己接受藝術家的情緒化表現吧。後來,我喜怒無常的表現大概傳到了我在巴黎的父母那裏,因為他們的來信裏提到了讓我要嚴格自律,因為我是中國人,不能把法國人的自由散漫之風帶回祖國和工作中去。

    回到台灣後,萊昂經常給我打電話安慰我,關心我在台灣的生活,可是他聲音裏的失望我完全可以感覺到。他也來台灣看過我一次,隻一次。那一次,我幾乎又想放棄一切與他回法國去,忘記生活裏的一切。當萊昂了解到我是不可能違背父母的心意時,他眼裏流露出的失望如同一把刀紮碎了我的心。我恨自己,可是結果還是必須向父母妥協。回台後我生日那天,萊昂從法國定製了一盒紅玫瑰,用航空快遞發送給我。其實,他完全可以在台灣訂購,但他從來不那樣做,似乎那是不一樣的兩件事。幾年後,我們的聯係隨時間的流逝減少了,但是每年我過生日,無論我是在台灣的七年當中還是後來去了美國並結了婚,他都會無一例外地在我生日的當天或提前一天用航空速遞給我一盒象征永恒愛情的紅玫瑰。我們分手後的20多年裏,他竟從未遺忘過一次。

    我回到台灣的第二年,大概是怕我和萊昂藕斷絲連吧,我父親迫不及待地托在台灣的熟人為我介紹了一個台灣的知名商人黃先生。說是介紹,我又怎麽可能拒絕呢?黃先生一開始對我很感興趣,鍥而不舍地追求我,每天在我教書的校門外麵等我一起去喝咖啡或去吃飯。我知道父母一生為了我不容易,希望我能嫁給一個有錢人,後半生就可以生活無憂了。而且他們也認為,依我在台灣的聲望,完全有資格與有錢有地位的人攀親。他們前半生為了培養我,吃了太多的苦,窮怕了,因此我不嫁有錢人是說不過去的。我知道,感情於我已經是奢侈的事了。想到此,想到今後的生活,想到萊昂,我開始拚命抽煙。和這個黃先生在一起,感情自然談不上,但他至少還不讓人討厭。和萊昂分手後,我就不再奢望能有與他相同的戀愛經曆了。既然父母竭力促成,我又沒有什麽拿得出去的理由反對,心如死灰的我也就無所謂了。為了對得起父母,我在認識黃先生三年後和他結婚了。

    萊昂知道後祝福了我。我用蹩腳的法文寫信給他:從今以後,我活著與沒有活著已經沒有什麽區別,我也不在乎了。你趕快找個好姑娘結婚吧,我們今生有緣無分,我身不由己,但我下輩子一定會去找你的,無論如何也不會再離開你!

    婚後不到兩個月,我的先生就第一次打了我。那次隻是因為我說我有課,不能和他一起去他父母家吃飯。他下手很重,我半天都不敢相信到底發生了什幺。雖然他之後很低三下四地道了歉,但是不久就有了第二次,似乎是打順了手。台灣男人打女人就像是打自己的一件物品。總之,婚後的他很快就變成了另一個完全不同的、令人可怕的人。其實,在我們去巴黎度蜜月的時候,我因為忍不住和過去的朋友一起抽了一支煙,站在一邊的他臉色已經陰沉下來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