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問題是世界各國在現代化過程中遇到的普遍問題,但在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農民占絕對主體的國度裏,這一問題卻顯得尤為特別。據專家估計,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失地或部分失地農民的數量在4000萬-5000萬人左右。

    按照目前我國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每年約250萬——300萬畝、人均占有1畝耕地估算,即意味著每年大約有250萬到300萬農民失去土地,變成失地農民。這樣,在未來20-30年的時間裏,我國失地農民將會增至1。1億人左右。失地農民問題,已經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廣泛而又深刻的影響,並開始直接影響社會的安定與和諧。因此,研究和解決在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的失地農民問題,已經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十分嚴峻的課題。

    一、失地農民問題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隨著失地農民數量的不斷增加,失地農民問題已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龐大的失地農民群體的存在,正在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第一,影響了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

    社會的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一般是指特定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思想文化三大係統之間以及各係統內不同部分、不同層次之間的相互促進和順暢運行,其中社會障礙、社會失調等因素被控製在最小的限度和範圍之內。改革開放以來,失地農民問題從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到西部欠發達地區逐漸擴展,日益成為影響社會發展的障礙或導致社會部分失調的因素,成為全國性的社會問題。本來,工業化、城市化是社會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在這一進程中,失地農民奉獻了唇齒相依的土地,應該說是為工業化、城市化作出了自己的貢獻,然而這種貢獻卻並沒有使他們普遍分享到城市化、工業化過程的利益成果,結果卻是這一群體在低廉的一次性貨幣補償安置下,大部分很快就陷入了“種地無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的尷尬境地。由此我們看到,失地農民失地又失業現象的大量存在,很大程度上彰顯了社會運行和發展的模糊與畸形,或者說障礙和失調,客觀上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運行與協調發展。

    第二,損傷了社會公正原則,降低了社會整合程度。

    公正是人類社會永恒的價值理念和基本的行為準則,是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取向和本質要求,也是和諧社會最深厚的基礎。我國現階段規模較大的失地農民群體及其利益普遍受損現象的存在,嚴重損傷了公平正義這一社會發展的重要原則,更不符合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麵對利益嚴重受損和生活無法保障的尷尬處境,大多失地農民產生了一種強烈的相對剝奪感,從而導致了他們對社會的抵觸性行為方式或態度,這不僅加大了社會整合的難度,減弱了社會發展的動力,而且增大了社會動蕩的可能性。

    第三,加速了失地農民的邊緣化。

    失地農民在失去土地後,既失去了依賴土地的基本生存生活保障,也沒有城市居民那樣的社會保障。他們被迫走進工礦企業或城市務工,客觀上卻往往備受歧視,成了讓人啼笑皆非的雙重身份的“農民工”,而在就業、子女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麵,很少能夠享受到有關政策及其他扶助。在當前整個社會就業壓力增大、社會保障製度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嚴峻的現實迫使他們大量轉化為城市貧民,變成了一個特殊的弱勢群體,甚至遊移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邊沿,其社會地位被迅速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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