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決議是在長征途中,黨內可能發生分裂的情況下通過的,當時張國燾主張南下,在四川、西康等地建立根據地,毛澤東駁回了張的主張,在毛兒蓋會議上作出了向西北進軍,建立根據地的決議。

    這個決議一如既往地繼承以前關於民族自決的理論,也希望得到蘇聯、共產國際的支援。但與以前不同的是,這個決議有兩個特點:一是在共產國際的直接領導中斷的情況下作出的,二是首次提出建立“民族統一戰線的可能”。這是中國共產黨被迫獨立地也是希望獨立地作出的戰略方針。北上建立根據地與建立民族統一戰線兩大戰略路線,考慮到當時紅軍與外界消息的隔絕,這是中國共產黨與毛澤東獨立作出的關於中國革命的戰略方針。事實上,這兩個決定成了中國共產黨未來十年的最重要的目標與任務。

    這裏提出的“民族統一戰線的可能”,其主要目標在於“反對帝國主義國民黨”,幫助喚醒少數民族的階級意識、獨立意識。由於長期與外界隔絕,加上還處於十分危險的境地,毛澤東等人不可能對此作出詳細的解釋與具體的布置,還處於宣傳階段。

    長征途中,中國共產黨一方麵承認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並使之得到實施,另一方麵對少數民族進行階級教育,試圖爭取他們加入到共產黨領導的中國革命中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以後,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分別發布了對內蒙古與回族人民宣言,宣傳中國共產黨的統一戰線。

    1935年12月20日的對內蒙古人民宣言以及1936年5月25日的對回族人民宣言,顯然還是堅持一貫的民族自決立場,承認“內蒙古民族”、回民建立獨立自主的政權,按照民族平等的原則,管理自己的事情,建立自治的政府。同時紅軍與中華蘇維埃政府願意在平等的基礎上與之結成聯盟統一抗日。也就是說,中國共產黨對蒙、回兩族人民,願意在共同抗日、反蔣的基礎上,承認其獨立地位。中國共產黨意識到內蒙古、回族人民對於抗戰勝利的重要性,因為蒙、回族人民的居住地已經成為日軍的占領地或成為日軍占領地的可能性極大。因而如果沒有兩族人民的合作抗日,中國就不能取得保衛中國領土的勝利。

    隨著日軍的侵略加劇,情勢日益惡化,中國共產黨對蒙、回兩族的政策開始發生變化。在中國共產黨加強對蒙、回兩族的統戰工作的同時,日本方麵也積極開展對兩族的工作。一是日本與寧夏、甘肅地方的一部分回人達成協議,援建“回回國”,試圖以“獨立自治”分割回部,進而達到蠶食回部的目的。另一個是借用與內蒙德王的內蒙古運動合作的名義,試圖建立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的傀儡政權。1935年12月,內蒙古德王赴“滿洲國”與關東軍洽談“日蒙合作”計劃,1936年5月德王在日本的支持下成立內蒙古“軍政府”。隨後,德王又相繼訪問“滿洲國”與關東軍參謀部,與偽滿簽訂“滿蒙協定”。顯然,利用蒙、回的“獨立自治”成為日本分割中國戰略的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意識到,回部、內蒙古正在步“朝鮮獨立”的後塵,極有可能成為“滿洲國”第二、第三,正在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在這種情況下中國共產黨如果還堅持回、蒙的獨立,承認其成立獨立政權的話,無疑將與自己宣揚的共同抗日政策、口號相悖——幫助日本鼓吹回、蒙獨立,脫離中國,削弱中國抗日的力量,而增強日本的侵略氣焰與勢力。中國共產黨無論怎樣解釋這種“民族自決”,都無法取得國人的理解與諒解。隨著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全國一致抗日的呼聲高漲,再堅持這種“民族自決”政策與口號,無疑已經不合時宜。

    這時,中國共產黨適時地又極其慎重地去除了“民族自決”口號中“民族獨立”的意思。1937年2月7日,中共中央在給少數民族委員會的信中,改變了政策:“目前蒙古工作的中心,應當是抗日援綏,發動全蒙的人民擁護綏遠的抗戰,擁護閻傅抗戰。……在蒙民中清楚的說明,隻有積極參加綏遠的抗戰,才能保證綏遠戰爭的勝利,從綏遠趕出日本的侵略,綏遠的淪亡,即是蒙民的滅亡。……根據這一中心任務,應著重解釋蒙漢的聯合一致抗日,這比任何時候都更重要。在目前宣傳蒙人的獨立或分裂,甚至與漢族的統治者對立,這是非常不妥當的。而且會給日本以便利。”

    “民族自決”口號雖然作為口號而被繼續保留著,但中國共產黨已經將少數民族“民族獨立”的權利等理論從其中去除出去。中國共產黨意識到少數民族“民族獨立”等口號可能會削弱抗日力量。時任中共總書記兼中央宣傳部長的張聞天在《我們對於民族統一綱領的意見》的態度再次表明了這種觀點:“對國內少數民族則應承認他們民族自決權,根據平等互助的原則,鞏固中華民國內各民族的聯合。必須揭破日本所提倡的大蒙古主義與大回族主義的帝國主義性質,發動在日本虎口下的滿蒙民族同漢族聯合,共同抗日。對蒙古民族的抗日運動必須給以實力的援助。對少數回民軍閥勾結日本,出賣回民利益的企圖,應該給以嚴厲的打擊。”

    這種政策、態度、口號以及實踐的變化在盧溝橋事變後更為顯著。1937年8月15日,中共中央發布了《抗日救國十大綱領》,其中第三大項關於“全國人民的總動員”中就號召“動員蒙民回民及其他一切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決民族自治的原則下,共同抗日。”在這裏中國共產黨以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治”代替了少數民族的“民族獨立”。此後,中國共產黨的民族自決權利就不再含有少數民族“民族獨立”的意義。

    甚至在1937年以後很長一段時間裏,在處理與少數民族關係時,“民族自決”的口號也很少使用。因為中國共產黨已經認識到日本全麵侵略中國,分化瓦解抗日勢力的背景下,“民族自決”口號有可能成為日本帝國主義利用的借口,也有可能成為漢奸建立傀儡政權的借口,這是違背抗日救國方針的。中共民族理論家楊鬆(吳平)在1938年8月連續撰文解釋中國共產黨這一立場:“我們今天不主張蒙古人、回人脫離中國,而同日本帝國主義聯合,哪怕蒙古人、回人也有自由分離及自由聯合的權利。因為他們在目前脫離中華民國而同日本帝國主義者聯合,就是完全變成日本的殖民地奴隸。既是違反他們本身的民族利益,也是對於漢族不利,並且違反中國及全世界無產階級的利益。在目前中國境內各民族,隻有都親密聯合起來,建立起各民族的抗日統一戰線,驅逐日寇出中國,才能建立獨立的統一的各民族自由聯合的新式中華民國。”

    中國共產黨民族政策的變化,最重要的原因無疑是國內形勢的變化。日本通過操縱“滿洲國”和“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等傀儡政權,分而治之,使中國國內各民族互相不睦,並產生對立,尤其是產生大蒙古主義、大回族主義等。他們利用蒙、回等族人民對大漢族主義的不滿,分裂蒙、回出中國,從而達到瓦解、分裂中國的目的,甚至采取公開或秘密手段,挑撥民族間的感情,挑起民族間的仇殺。中國共產黨意識到少數民族的“民族獨立”已經成為日本帝國主義與漢奸分裂中國的口實,如果繼續堅持這一口號,就有可能印證國民黨對中國共產黨“分裂國家”的指控。因而中共根據時勢變化,調整了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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