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夏盈

    作為一名與書畫類文物有關的從業人員,在收藏、利用書畫類文物的過程中,我們通常會遇到三個方麵的損壞:自然衰變、環境因素和有意或無意的人為破壞。前兩個方麵已經被專家反複研究過,本文在這裏不作探討。本文重點討論的是第三個因素,即人為因素,也就是說如何避免人為的破壞,使從業人員在利用書畫過程中保護文物。

    眾所周知,在我們的工作實踐中,由於缺乏保護性操作常識給文物造成不可逆轉性破壞的例子在很多博物館和收藏機構都發生過,文保工作者和博物館學研究者已經關注這個課題。戴明舉認為:“我們經常遇到很多書畫因保存不當,造成不必要的破損。其中,一是一些裱畫工技術差……二是缺乏對書畫保管收藏的常識。”王宏鈞等指出文物的人為損害還有“不適當的養護方法和修複工藝,給文物帶來的損壞或後患;因管理不妥、疏忽失職而造成的損壞等。上述人為損壞文物的情況至今仍未消除並時有發生。”因此強調操作常識和科學保護方法同樣重要。申秦雁也有這方麵的論述。但是,對安全操作的討論大多穿插在保護類文章中,關於科學操作繪畫類文物的專門論述甚少。早在1986年11月,第十四屆國際博協製定的關於博物館職業道德準則中就有“博物館專業人員在文物登記、編目、保管、陳列等業務工作中應有的負責態度”。目前,雖然我國的博物館基本上都有比較完善的藏品管理規章製度,但這“隻是工作的第一步。製度還需要靠人執行……不遵守製度,玩忽職守,造成文物損壞丟失,必須根據情節輕重、損失大小,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因此,經常對全體人員,特別是新入館人員,進行文物安全的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紀律性和遵守製度的自覺性,是博物館各級領導人員的重要任務。”以上製度是針對保管人員的,但博物館中接觸文物的人員除了保管人員以外還有修複人員、攝影人員、包裝人員、設計人員和陳列人員等,這樣就牽扯到文物在陳列、運輸、攝影、包裝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馮林英也認為“從製度及人員素質上看,庫房內一般都具有較完整嚴格的管理製度並配備了訓練有素懂得藏品保護知識和責任心較強的管理人員,而陳列室管理製度就不夠完善了,常常是從衛生環境人員儀容儀德方麵來考慮的多,直接涉及藏品保護的少。陳列室內的工作人員往往也都沒有接受過藏品保護知識的學習,他們的工作任務是維持陳列室的參觀秩序並保持環境的整潔,而對於陳列室內溫濕度及光線與藏品的利害關係就不清楚了。比如,陰雨天氣室外溫度較高,而他們卻可能會將門窗洞開可以通風納涼。采用人工光要定時合斷電閘不如把窗簾拉開省事,但陽光就往往會直射藏品等等。這些都會加劇藏品的損壞。綜上可以看出,由於藏品要集中在庫房,所以藏品保護的重點固然要放在庫房。但是提用陳列的藏品一般都是級別較高且陳列時間較長,因此在陳列室的安全保護工作仍是不可輕視的,並且這一點是防止藏品在利用中損壞的主要途徑。”的確,在博物館陳列工作中,因操作不當或漫不經心拿放文物而造成嚴重損害的例子不少,有的甚至使文物破碎,無法再使用。同樣損害在包裝、攝影時都發生過,與環境因素、化學損害、生物損害這些“天災”相比,“人禍”的危害也很大,應引起同樣的重視。研究者普遍認為與書畫類文物有關的從業人員(保管員、修複人員、陳列人員、攝影師和相關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一絲不苟的態度,以保護文物為己任,要有熟練科學的操作技能,了解書畫的保存情況(修複現狀、脆弱點以及需要注意和改進的地方),在每次操作過程中,謹慎小心,使保護過的書畫不再遭受多次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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