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書閔珪在首輔劉健的點名下,開始給眾人講解資源法的一些主要事項、各種規定。

    張昭坐下來,輕輕的吐出一口氣。

    實話,他被偷襲了。

    禦前會議議事議程上寫著發行銀元的事。他不是不知道。他這兩不光是“陪著”丫鬟們玩耍,還是思考過的。隻是,他思考的是如何推行銀元。

    結果,戶部尚書侶鍾直接要把鑄幣權都給收回去。

    雖然在某些國家,鑄幣權真的不在政府手中。比如:鷹醬家的美聯儲。但是這在大明朝明顯是不可能的。所以,張昭推測鑄幣權最終肯定是要分給戶部。

    但沒想到戶部尚書侶鍾直接發難,要把大明皇家銀行的鑄幣權都給收走,要獨占。

    這對他是極大的損害。其一,他立誌於把大明皇家銀行做成央行。沒有鑄幣權算什麽央行?

    其二,鑄幣權意味著錢錢。他費心費力的搞出母版,研究機器,不得吃點利潤啊?

    幸而,他抓住內閣的“漏洞”,預估內閣諸公是要在今的禦前會議提出把弘治皇帝的圖像印在銀元上。閣臣們出麵,有點拍皇帝馬屁的嫌疑。

    這事肯定是要找“弟”出馬。

    他搶先一步,把這個“功勞”拿到手,再去懇求弘治皇帝才算是保住基本盤。本來,他是可以通過把鑄幣權限“讓度”部分給戶部換取好處的。

    現在卻差點翻船!你妹的。

    張昭木著臉,看著手中的會議議程。

    …

    …

    大明朝的資源法,之前的很簡單,下的礦產都是朝廷的。隻允許朝廷開采。也就是工部派人,或者內廷派人去開采。

    但因為采礦經常出人命,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而朝廷的礦裏出這種事出多了,畢竟,曆朝曆代都是要以民為本。這就很容易被人所詬病,遭遇到攻擊。

    所以,官礦就逐漸的關閉。曆年來逐次減少。沒有大量可供消耗的廉價勞動力,想開也開不起來。

    而自古以來,華夏大地上就有一句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礦山就在那裏,朝廷不開采,自然有私人去開采。賺來的銀子再和地方官相互勾兌,就把地方占下來。

    張昭在遵化時半真半假的問那些商人:聽你們有護礦隊?結果當然是沒人敢回答他的話。

    刑部尚書閔珪現在念得資源法:目前大明兩京十三承宣布政司下屬的礦產全部收歸國有。但采取拍賣的方式將經營權賣出去,同時根據產量,每年收稅。

    目前,金、銀、銅這三種礦必須全部賣給朝廷。朝廷以銀元支付。確保金銀銅不外流,保證貨幣的穩定。

    官方的礦場目前急需經營。同樣要給戶部繳稅。

    而在宣德皇帝定下的大明疆域之外的土地上發行的礦山,所有權歸發行者所有。在戶部登記之後,即可獲得大明法律的保護。而賣出礦產,同樣要收稅。

    這是為鼓勵向外開拓。當然是由張昭提出來。他在奏章給出的理由很簡單:後軍都督府打下興州府,發現燕山中的礦山,需要法律予以明文支持。

    …

    …

    半個時辰之後,資源法予以通過。

    其中的細則還要刑部組織人手去完善。簡版的先要公布出去試行。等完善之後,經過批準,就可以作為正式的法律頒布強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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