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閣裏的大臣中有人發出輕輕的驚訝聲。

    張昭一個武將,倒是對國朝的典故知道的很清楚。這是認真做了功課啊!

    在明朝可沒有什麽公共圖書館、也沒有中國知網這樣的網站,想要知道這些數據,隻有一個地方:翰林院中的藏書閣。

    張昭能知道,當然是請李閣老幫忙的。對於李大佬而言,在翰林院找點資料還不簡單。

    …

    首輔劉健神情沒有任何的變動。

    開玩笑,弘治皇帝登基之前,他就是翰林。而弘治皇帝登基之後,他是閣老,張昭的數據他不知道?餘子俊的奏章他沒看過嗎?

    那怎麽可能?

    他當然知道隨著京師的人口繁衍要增加五城兵馬司的力量。關鍵在於如何增加。

    以前,曆次增加都是直接調派軍士給五城兵馬司,或者增加一名官員。

    而按照張昭的提議,把五城兵馬司統合起來,不僅僅要增加人手,還要調整京師地麵上各衙門之間的職權。這樣搞出的動靜太大。

    所以,他在張昭的奏章上的票擬是“鎮之以靜”。他不願意按照張昭的建議去增加五城兵馬司的力量。

    有舊例可以遵循,且行之有效,為何要用張昭這不知道是否有效的辦法呢?

    張昭洋洋灑灑的完一段話,劉閣老無動於衷,他並不氣餒。因為,這隻是鋪墊而已。

    “所以,要增加京城內外的治安力量是共識。問題是以何種方式增加?或者,如何有效的治理新增的人口。

    下官以為,核心部分,就是戶籍。京師每一個人的區別,不在於姓名、年齡、容貌。而在於其手裏拿著的由官府頒發的戶籍。這是其身份的證明。

    所以,五城兵馬司應當具備戶籍管理功能。而為了方便外地百姓來京工作、居住、生活。應當依托戶籍,由五城兵馬司重新構建一套‘居住證’係統,把所有的人都納進去。

    然後,五城兵馬司應當有京師刑名之權,確保其在治理時的權威。五城兵馬司沒有杖型以上的刑事案件處理權限,如何震懾犯罪分子?

    這是下官提議的邏輯所在。

    下官知道如今國庫空虛,須得謹慎增加官吏編製。但是,依照下官的建議,其實耗費並不增多。

    其一,若按照舊有的製度,東城兵馬司至少要增加兩百軍士。而依下官的提議,依托於地方上的坊、鋪,設立若幹分所,官一名,吏員若幹,專職處理坊、裏中的事務。

    若有刑事案件,即可派人上報。由總部進行支援。所需錢糧遠低於新增兩百餘軍士的花費。

    其二,京中其餘各處都設立分所,確保每一個裏,每一個坊都有分所。如此,既加強治理,又可節省花費。但是,以急遞鋪夥夫、弓兵的素質斷然無法勝任,所以,下官需要考試選拔。”

    完之後,張昭向劉健拱手一禮。

    暖閣中陷入沉思中。張昭的信息量有點大。

    首先,按照張昭的法,新成立的警察局必須要握有戶籍管理的權限。那意味著宛平、大興兩縣的縣衙就剩下差衙的職責。權力被侵奪。

    同時,警察局還要向上侵奪刑部的職權。

    大明朝的京師重地,極為慎刑。按照大明的國情,外地知縣都一百杖之刑的權力。到京師之中,知縣和知府都沒這個權力,這是刑部的權力。再大的案件,那就要請子聖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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