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洪發從此就沒有回來,他們探問不到他的消息。過了幾天就有人來填補他的缺額。那是一個身材高大的漢子,年紀快四十歲,沒有姓名,別人叫他做癩頭和尚。這個人沒有戴腳鐐。

    癩頭和尚是一個多嘴的人。他的話比什麽人都多。他來了以後這個房間突然熱鬧起來。他在這裏住得久,知道的事情多,什麽話都說。他還喜歡談女人。

    說到吳洪發他吐著口痰說:“呸,你們還以為他會活著嗎?我恐怕他的骨頭都早給野狗啃光了。那邊山坳裏有許多野狗。這裏死了人就丟在山坳裏喂狗吃。沒有一個死人逃得過這個關頭。我有一天死了,也是一樣。”他說著象是很得意。

    好幾個人伸出了舌頭,有的人搖擺著臉把牙齒弄得響。

    “怕什麽?人死了,眼睛一閉,什麽都完了。狗來啃我的骨頭,我又不覺得痛。我不怕,我什麽也不怕!我到這兒來就不是為找錢,我情願來做砂丁,所以他們不叫我戴腳鐐。”他說了,就得意地微笑,張著嘴,露出兩排參差不齊的黃黑牙齒。

    情願做砂丁!升義想,這個人也許在開玩笑!一個人有高大的身子,結實的拳頭,什麽地方不好跑?卻偏偏跑到這裏來做砂丁!這是不可能的事。

    “你們不相信?”癩頭和尚大聲說,又吐了一口痰。“說實話,我是自己跑到這兒來的。每年我也多少拿到一點工錢,就請兩天假,跑到城裏去,往賭場裏跑,要不到兩三天,我把錢輸光了,又跑回來一聲不響埋著頭挖‘塃’……”

    “請假?”升義驚喜地問。

    “請假,這兒沒有這個規矩。不過我和礦警們熟了,他們曉得我不會跑開,也就隨便放我去兩三天。他們也曉得我的拳頭結實,落得做個人情。”他說著就得意地笑起來。

    升義仔細地回味著他的話。升義想:拳頭結實,礦警也落得做人情,他為什麽去了又回來呢?要是換了這個人是自己,他去了無論如何不會回來,世界那麽大,什麽地方不好跑?即使不要錢,也要活得自由呀!到自由的地方和心愛的女人在一起,這樣一想,自己的心也熱起來了,他恨不得馬上生出了翅膀飛回家裏去。

    “住在這兒也有比外麵好的地方:第一,你會把外麵的事情完全忘記,你連自己的姓名也都忘掉了。人家叫你癩頭和尚。這個外號哪點不好!我每天要挖那麽多的‘塃’。晚上躺下去,什麽事情也不用管,多舒服。我有時候連自己是什麽人都忘記了。我隻曉得我是癩頭和尚。我的姓名,沒有人曉得,連我自己也不曉得!”癩頭和尚說著,拍拍胸膛。

    老張歎一口氣,他不以為然地說:“我們男子漢四方跑,無非為了貪圖做點事留個好姓名。你連姓名也忘了,隻記得一個外號,有什麽好處?槍子打進去還是要流血,挨了打一樣要痛。在洞裏挖起‘塃’來,還是一樣地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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