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秉權

    作者簡介:白秉權(1930—)女,國家一級演員,歌唱家,著名聲樂教育家。

    怎樣唱好民歌?這是許多歌唱者長期以來一直在探討的問題。不論是民族民間唱法或西洋唱法的歌手們,都在為唱好本地區、本民族以及具有民歌風格的創作歌曲付出辛勤勞動,並且取得了一些出色的成就,積累了豐富經驗。

    把民歌唱好所包含的方麵很多,對於采用不同唱法的人——民族民間的和西洋的——所遇到的問題和需要解決的重點也各有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論。但是有一點是顯然的,那就是一位歌唱者如果能夠把一種類型的民歌學好、學深、學透,那對於歌唱其他類型的民歌,會帶來一些方便。

    從自己在歌唱中的體會,作為一個民族唱法的歌唱者,要唱好民歌應注意下列幾個方麵。

    一、要正確地掌握民族民間唱法的發聲方法

    我們知道,我國許多民族聲樂家(戲曲演員、曲藝演員、民間歌手、民歌演唱者),他們在不同程度上掌握了豐富的歌唱技藝,是具有科學性的。如氣貫丹田(上、中、下丹田)的呼吸法;鼻咽腔打開的高位置的明亮、清脆、集中的發聲;相對穩定的喉頭位置;聲區的統一、舒暢;寬廣的音域;適合需要的共鳴;合乎自然的波動;字正腔圓等等優秀傳統,都是應該很好地加以繼承與發揚的。對於這些,不僅要從歌唱生理機能狀態上去感受它,還應從理論上去認識它。

    二、要認真地向民族音樂藝術、向老藝人學習演唱風格

    民族歌唱藝術種類繁多,各有特長,它由各種因素有機組合而成。隻有細心研究、深入領會,才能掌握用曲譜和文字無法精確表達出來的微妙之處,隻有如此,才能在演唱中具有風格特點。機械地模仿,是不能達到目的的。也就是說心裏有風格,口裏才能出風格。

    三、要掌握一種民族風格,同時對風格還必須從理論上有所認識

    對一種民歌的語言、曆史、習慣、地理環境、思想感情,以及音調、調式、旋律、節奏等因素要有所了解和掌握;但是對一個歌唱者來說僅此還不夠,還必須對演唱風格和潤腔技巧進行細致地全麵地研究。要從感性和理性兩方麵,加以科學的分析,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下麵著重討論一下西洋唱法的歌唱者怎樣唱好民歌。當他們在學唱民歌、戲曲、曲藝的時候,往往需要一個適應、調整、融化的過程,一般叫做“民族化”。多年來許多歌唱者在民族化的道路上,曾經經曆過一條十分曲折、艱難的道路。開始,不少西洋唱法的同誌,積極熱情地向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學習,有的人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由於認識、理解、經驗都很不夠,出現了不少偏差,產生了種種不正確的看法。有的人錯誤地認為,所謂民族民間唱法就是自然、本能的唱法,不必考慮氣息、共鳴、位置等等,似乎越真越喊、越咧越白就民族化了,結果既土不了也洋不成;有的人甚至毀了嗓子不能再唱了,走了彎路,造成損失。

    其實“化”並不意味著另搞一套或另起爐灶,不是用一種方法代替另一種方法。那種否定民族民間唱法,認為不科學,而要以“洋”唱法來“改造”的這種“以洋化民”的做法是錯誤的,反之“以民化洋”的做法也不對。因此,我認為民族化應該是在其原來歌唱方法的基礎上,如何要求“化”的問題。

    為了吸取教訓,摸索如何更有效地使西洋唱法的歌唱者,能唱好風格較為濃鬱的歌曲和民歌,多年來在演唱和教學的實踐中,我逐漸摸索到,給西洋唱法的歌唱者教民歌時,必須掌握“既教風格、也教方法”的教學基本原則。作為一位聲樂工作者,不應僅僅滿足於會唱幾首民歌、學到一點風格,更重要的是,在學習的過程中,還要研究民族唱法與西洋唱法之間有什麽共同之處,又各有什麽特點。這樣就有利於在掌握共性的基礎上,發揮各自的特性,把歌唱藝術建立在更牢固的基礎之上。

    如何“既教風格、也教方法”,從實踐中總結出下麵幾點體會:

    (一)教民歌必須采用個別教學方式

    1962年,我應上海音樂學院聲樂係之邀,教民歌一年半,那時教民歌主要是上集體課。這種“一鍋煮”的教學方式,隻能使學生停留在學幾首曲調上麵,而學不到更多的東西。1979年,中央音樂學院歌劇係邀請我任教一年,在這一年的民歌教學中,我教了7位老師的10位學生,其中有學民族唱法的,但更多的卻是學西洋唱法的學生,這使我有條件、有機會對如何教學西洋唱法的學生唱民歌進行了實踐和探索。這次我采用了個別上課的教學方式。因為學生一人一個樣,學的方法不同,條件不同,存在的問題不同,理解也不同……,所以隻有個別上課,才能做到因材施教,對症下藥,采取不同步驟,提出不同要求,選用不同教材,這樣學生才能學得深入、紮實。

    (二)采用靈活多樣、由淺入深的教學方法

    西洋唱法的歌唱者,有程度之差,好壞之分,我根據兩個基本原則進行教學:

    1.民族化首先要從“化”音色上著手。(民族化包括的內容很多:發聲、語言、風格、技巧、表現方法、思想感情、審美觀點等,這裏隻從發聲來說)

    2.在不改變原來發聲方法的基礎上,要求“化”音色,改變共鳴腔的運用。(共鳴腔的大小,由歌曲的風格需要而定)

    在這兩個原則的基礎上,采取分步驟進行教學。

    聲音有光彩、有集中點的歌唱者,“化”的過程比較容易,隻要喉嚨不要開得太大,喉頭不要下得太低,共鳴適當調節,大管改為中管、小管,音色自然就變得有民族風格了。對於聲音存在空、悶、虛、搖的學生,要涉及的方麵較多。第一步必須解決氣、聲結合問題。隻有把音色變得明亮集中,才符合民歌的要求。如果聲音的色彩不改變,哪怕你地方語言學得再地道,裝飾音等用得再好,人們聽了仍會感到沒有風格、不親切、不是味。所以學民歌必須先將原來悶、空、虛的聲音變得明亮、集中起來,也就是說要加強發揮“心”的能力和作用,以得到明亮、集中的音色。把聲型基本立起來了、通暢了,第二步再教他們各種潤腔手段,如嗖音、直音、真假音的對比、甩音、滑音等等。這些技巧基本上掌握後,就可以進行第三步,提出方言、吐字、感情、表現等方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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