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的專業同同上述第(1)項。

    (4)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核工程與核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5)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的,不宜就讀地礦類、水利類、土建類、動物生產類、水產類、材料類、能源動力類、化工與製藥類、武器類、農業工程類、林業工程類、植物生產類、森林資源類、環境生態類、醫學類、心理學類、環境與安全類、環境科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材料科學類、地質學類、大氣科學類及地理科學、測繪工程、交通工程、交通運輸、油氣儲運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業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不宜就讀工學、農學、醫學、法學各專業及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地質學、生態學、環境科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生物科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

    (7)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法學各專業、外國語言文學各專業以及外交學、新聞學、偵察學、學前教育、音樂學、錄音藝術、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醫學各專業。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麵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不宜就讀教育學類、公安學類各專業以及外交學、法學、新聞學、音樂表演、表演各專業。

    (9)斜視、嗅覺遲鈍、口吃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

    此部分內容供考生在報考專業誌願時參考。學校不得以此為依據,拒絕錄取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

    87.農村籍學生考取大中專院校,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關於大中專院校農村籍學生承包田問題,有關部門以前曾明確指出,目前大中專院校學習費用較高,學生主要靠家庭供養,盡管農村二、三產業有一定發展,但絕大多數農民家庭的收入來源靠承包經營土地。為了鼓勵支持農村青年學習深造,對大中專學生在校期間,不要收回其承包田。況且,目前鄉村青年考入大中專院校的學生占農民人數的比例很小,所占承包田也寥寥無幾,從支持農村青年學習、提高農民文化素質、促進科教興農出發,給這些學生一些承包田也是必要的。當然,這些承包田要和其他承包田一樣,享受同等的權利,也應盡相應的義務。這些學生畢業參加工作後,承包田合同期滿了,應該收回。

    88.經濟有困難,上不起大學怎麽辦?

    為了實施科技興國戰略,加速人才培養,國家對經濟困難的優秀青年實施助學貸款項目。

    中央部門(單位)所屬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均可申請助學貸款,由中央財政按實際發生數額足額貼息。2000年高等學校管理體製調整中劃轉以地方管理為主的原國務院部門(單位)所屬普通高等學校,2000年以前入學學生的助學貸款貼息,仍由中央財政負責。

    各級財政貼息的國家助學貸款的貸款對象,包括全日製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在校大學生申請信用助學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提供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證、學習認真、品德優良。信用助學貸款應依法簽訂貸款合同,合同中應明確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有效聯係方式。貸款學生本科畢業後繼續攻讀研究生及第二學士學位的,在讀期間貸款期限相應延長,貸款本息在研究生及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後4年內還清。

    89.民辦高校能否以贏利為目的?

    200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並於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後,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餘中取得合理回報。此項規定將會在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投入教育方麵,起到巨大的鼓勵作用。“經費回歸教育本身”,顯然可以讓教育本身得到更好的發展。但是,如果學校經營得不好,不能把該用於發展教育的各項費用都留夠,是不能夠有回報的。從政策的目的來看,國家允許民辦高校贏利也是為了鼓勵投資。

    90.民辦高校學生乘火車能否享受半價票?

    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學生應享有同等社會優待。

    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優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麵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權利。據此,民辦高校學生乘火車可以享受半價票的待遇。

    91.因病或殘疾學生,體育不能達標,怎麽辦?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的規定,“學校教育要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體育工作”,促進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養成經常鍛煉身體的習慣,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體質健康水平。

    學生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等級及以上者,方可評為三好學生,獲獎學金(高等學校);達到優秀成績者,方可獲獎學分(高等學校或實驗新高中課程標準的學校)。對《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及格,則學年評定成績不及格。學生畢業時《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達到60分為及格,準予畢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不及格者,高等學校按肄業處理。因病或殘疾學生,可向學校提交免予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申請,經醫生證明,體育教研室(體育組)核準後,可以免予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填表格――“免予執行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

    92.在校學生因參加國際比賽需要出國,怎麽辦?

    在校學生短期出國是指各級各類學校的全日製學生出國參加政府間交流項目或者根據學校安排,出國參加國際會議、合作研究、訪問考察、培訓以及國際比賽、演出、夏(冬)令營等對外交往活動。

    自2002年2月1日起,在校學生短期出國,原則上均持用因私護照。在校學生應持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出國的意見(未滿14周歲的兒童,還需提交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出國的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審批、簽發護照。

    在校學生短期出國開展文化交流活動的審批和申辦護照事宜,仍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文化部關於全國對外文化交流工作歸口管理辦法〉的通知》[廳字(1993)30號]規定執行。

    93.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可以申請轉係轉學嗎?

    高等學校的主要任務是為社會主義建設培養合格人才。要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從嚴治校,優化辦學環境,保證培養目標的實現。為了達到育才目標,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可允許轉係(專業)、轉學:

    (1)學生確有專長,轉係(專業)、轉學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係(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學校別的係(專業)學習者;

    (3)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係(專業)或不轉學則無法繼續學習者。根據畢業生分配製度的改革和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必要時學校可以適當調整部分學生的專業、係。

    學生轉係(專業)、轉學均由本人向所在係申請。轉係(專業)、轉學的手續,按下列辦法辦理:

    (1)學生在本校範圍內轉係(專業),由係主任提出,所在係(專業)推薦,擬轉入係(專業)審核同意,由學校教務部門審批;

    (2)轉入其他學校者,經兩校同意,還須由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高教部門批準(跨省者須兩地主管高教部門批準),並由轉入省(自治區、直轄市)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區公安、糧油部門。學生轉係(專業)、轉學的手續,應在每學年開學前辦理。

    不予考慮轉係(專業)、轉學的情況有:

    (1)新生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由一般院校轉入重點院校者;

    (3)由專科轉入本科者;

    (4)本科三年級(含三年級)以上或專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者;

    (5)師範院校(學校認為不宜學師範者除外)轉入其他院校者;

    (6)自費轉為公費者;

    (7)無正當理由者。

    94.高等學校的學生有退學的自由嗎?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具有以下法定情況的,應予退學:

    (1)一學期或連同以前各學期考試成績不及格課程有三門主要課程或四門(含四門)以上課程不及格者;(2)實行學分製的學校,不及格課程學分達到退學規定學分數者;

    (3)連續留、降級或留、降級累計超過兩次者;

    (4)不論何種原因,在校學習時間超過其學製兩年者;

    (5)休學期滿不辦理複學手續者;

    (6)複學經複查不合格不準複學者;

    (7)經學校動員,因病該休學而不休學,且在一學年內缺課超過該學年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8)經過指定醫院確診,患有精神病、癲癇等疾病者;

    (9)意外傷殘不能再堅持學習者;

    (10)本人申請退學,經說服教育無效者。

    95.教委不履行委托培養合同,怎麽辦?

    合同,是主體之間依法達成的協議。當事人雙方都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違約,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有關教委與學生簽訂的委托代培合同,目的是為履行國家賦予其的行政管理職能,屬行政合同。教委不履行委托培養合同,會導致不作為的行政責任,從而引發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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