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為人民服務”思想反映了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政治製度和思想文化的客觀要求。道德是社會的意識形態之一,是由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政治製度所產生,並能動地作用於一定的經濟基礎和政治製度。社會主義的經濟是以公有製為主體的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的經濟。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既要強調公有製經濟同非公有製經濟在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階段共同發展,更要堅持使公有製經濟能夠始終處於主導地位,使我們的經濟建設最終能達到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富裕的目的。因此,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特別是為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等勞動者服務,是我們的根本目的。我們之所以強調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是因為隻有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才能改善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客觀要求,無論什麽時候,都不能忽視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我們強調“為人民服務”是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核心,就是要充分發揮道德巨大的能動作用,關心人民,愛護人民,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扶危濟困,幫貧救難,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最高要求。從社會政治製度來看,我國是一個人民當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社會主義道德建設應當同“國家富強,人民幸福”的奮鬥目標緊密結合起來。由此可見,“為人民服務”既是我國社會經濟製度的要求,也是同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相一致的。

    (二)“為人民服務”是貫穿公民道德建設的靈魂“為人民服務”是一切道德要求的最根本的出發點,離開了這個最根本的出發點,就不可能有道德的行為。一個人隻有樹立了“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時時想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想到為人民服務,他才能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

    為人民服務是貫穿於整個道德中的活的靈魂。人們道德建設的根本目的,就在於真正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更好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因此,隻有緊緊抓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根主線不鬆懈,人們的道德建設才能永遠把握住正確方向。

    第一,“為人民服務”貫穿於集體主義道德原則。《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指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堅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集體主義原則所要處理的關係,是個人同集體、個人同他人之間的矛盾,強調集體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謂“集體”就是指最廣大人民群眾,所謂“集體利益”,就是指人民的利益。因此,在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中,“為人民服務”的道德核心要貫徹始終。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謂“集體利益”,主要指整個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由此可見,我們所說的“集體利益”,是以全體人民和全國人民的利益為衡量標準的。

    在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中,我們必須始終注意貫徹“為人民服務”這一道德核心的要求。同時,還應當指出,作為道德核心的“為人民服務”和作為社會主義道德原則的“集體主義”,又是相輔相成的,它們之間有著內在的密不可分的聯係。在“為人民服務”的核心中,就包含著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必要時犧牲個人利益的思想。在集體主義原則中,也同樣體現著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利益,貫穿著個人要為人民利益而獻身的思想。作為道德核心的“為人民服務”,強調的是人們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出發點,都是為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而作為社會主義道德原則的“集體主義”,強調的是在為人民服務的活動中,在處理個人和他人、個人和集體的關係中,要能夠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貫徹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思想,更好地處理各種矛盾,從而使人們的道德行為能更好地維護人民和國家利益。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