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贈大唐

第七百五十四章 犯法不一定犯罪(1/2)

    違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違法。

    裴明朗翻閱了好幾遍大大唐律疏,終於明白,秦侯爺說的是什麽意思了。

    簡單說,就是大唐的法律不完善,讓很多人有了律疏空子可鑽。㊣ωWW.メ伍2⓪メS.С○м҈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一個人在稅收和商業上做的一件事是合法的,但卻觸犯了大理寺規定的刑法。

    所以,大理寺的法案是最後的補充法,秦長青的提問,裴明朗懂了,這是要重修大唐律疏了。

    魏征、孔穎達、張玄素三人,也在那很認真的聽,裴明禮的幾句話說的條理清晰,理由充分。

    博得魏征等人一陣稱讚,紛紛說大理寺卿裴俊,後繼有人了。

    “魏相,還有件事要麻煩您一下了。”秦侯爺對著魏征一拱手。

    “對大唐律疏進行補充,並加以完善?”魏征笑眯眯的看著秦侯爺。

    “是的呢。小侄就不去湊熱鬧了,軍功和威望都有了,該給年輕人了。”

    “說的就好像你很老一樣。”魏征捋了捋胡須,“這僅是老夫應下了,但是你的給老夫一個章程。”

    於是,在考生們全都考試的時候,秦侯爺對魏征等人說出來大唐十二律的框架。

    不是推到大唐律疏不用,而是對大唐律疏,進行係統性的補充和完善,並且將律疏重新定義分類。

    《名例律》、《衛禁律》、《職製律》、《戶婚律》、《廄庫律》、《擅興律》、《賊盜律》、《鬥訟律》、《詐偽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

    其中,《斷獄律》不僅承載審訊、判決、執行和監獄管理等條目,還對其餘的律疏進行了補充,在最後還著重強調了一句:法律是入罪的基礎,倫理是作為出罪的正當性依據。

    同時,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統稱為五刑。

    十惡被認為是最嚴重的罪行,所以列於首篇。所謂十惡都是指直接侵犯專製皇帝的統治基礎及封建統治秩序的行為,十惡具體指: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犯十惡罪者皆處以重刑,不享有贖、免等特權。

    至此,“十惡不赦”這個詞匯,正式流行於民間。

    外麵的考試十分順利。

    一天的時間,考試結束。

    考生們交了卷子,有趾高氣昂的,有垂頭喪氣的。

    那些門閥氏族家的瓜娃子,走出考場之後,立刻有家仆出來,遞上熱茶水,還有嬌俏可人的侍女,抓著搞點水果喂到嘴裏……

    秦侯爺把裴明朗和楊炯暫時安排在了清華書院,隻等著魏征給皇帝上表之後,前往大理寺開工幹活。

    忙碌了一天,秦侯爺也很累,回到家,卻發現小武愁眉苦臉。

    一問才知道,李治被李愔給約走了,秦侯爺原本沒覺得怎麽樣。

    可小武卻說了一句,李愔和李泰走得很近,嚴重懷疑不是李愔邀請,而是李泰。

    秦侯爺明顯一愣,臉上出現慌亂的神色,“去哪了?”

    “說是去河邊的小樹林散布。”

    “就為善一個人去的嗎?”

    小武點點頭,“就一個人去的。”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