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皇太子

第723章

第723章 西寧衛轄左、右、前、後、中五個千戶所,除右千戶所設在碾伯以外,其餘都設在西寧城內。西寧衛隸屬於陝西布政使司,同時又受分巡西寧道和分守西寧道的節製。 宋獻策帶著東宮衛的人去鎮守西寧衛,通過馬隊和駝隊重新開啟茶卡鹽道,可以為大明帶來一筆可觀的財政收入。 對於如今急於要輸血的大明王朝來說,是一件雪中送炭的大喜事。 是以,當朱慈烺把書信送到北京城,崇禎皇帝一看,喜得直拍桌子,連稱大善。 然後就是要鹽引,這可是朝廷合法憑證。鹽引是宋代以後曆代政府發給鹽商的食鹽運銷許可憑證。 【盡量簡單一點描述】“鹽引製”,即商人花錢購買鹽引。明代,由於邊關缺糧,執行“開中法--鹽引代幣”。鹽商們需要送運糧食到邊關,再從各個封疆大吏的手中換取他們手中的鹽引。 鹽引的商屯就是就地在邊疆種地屯田,獲取的糧食向朝廷購買鹽引。這樣就解決了邊疆軍糧的問題,商屯東到遼東,北到宣大,西到甘肅,南到交址,各處都有,其興盛對邊防軍糧儲備以及開發邊疆地區有一定作用。根據明朝政府的需要,除用糧米換取鹽引之外,有時也可用布絹、銀錢、馬匹等換取,但以糧換取是主要形式。 可惜,崇禎皇帝時期的鹽引禮崩樂壞,處處被盤剝貪汙,早已不複往日。 皇室、宦官、貴族、官僚們見持有鹽引有利可圖,紛紛奏討鹽引,轉賣於鹽商,從中牟利。這一現象被稱為“占窩”。這種現象愈演愈烈,破壞了開中製度,也嚴重影響了大明政府的財政收入。 朱慈烺要做的,就是向那些既得利益者開刀。 可能你會覺得小小的鹽引犯不上和國運牽扯在一起吧,《明史·鹽政議》就曾經記載當時的鹽業內資本非常集中,“在廣陵者不啻三千萬兩,每年子息可生九百萬兩。”這還不算“私鹽”的交易額。 要知道,大明王朝一年的全國稅收總額平均不過一千萬兩左右,到了崇禎時期更是到了可憐的四百多萬兩。而百姓們的負擔不但沒有減輕,反而加重數倍,這才流民四起。 錢呢,錢哪兒去了?自然是上下其手,從上到下的貪腐成風,唯有崇禎皇帝自己被蒙在鼓裏罷了。 持有鹽引的商人按地區分為10個綱,每綱鹽引為2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或銀六錢四厘,稱為“窩本”,另稅銀三兩,公使就是路上運輸銀三兩。以“聖德超千古,皇風廓九圍”命名,未入綱者,無權經營鹽業。 想要合法販鹽,商人必須先向朝廷取得鹽引。商人憑鹽引到鹽場支鹽,又到指定銷鹽區賣鹽。 也就是說,朱慈烺發現鹽礦控製鹽礦之後,根本不需要朝廷再出力販鹽。你隻需要賣鹽引,各地商人都會聞風而至。他們會蜂擁鹽場,給大明王朝活血。 之前商人不敢去青海販鹽,就是世道不太平,隨時都有被搶劫的風險。尤其是那些四處流竄的流民,搶你沒商量。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