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金戈

第1276章南委事件(1/5)

    1942年5月,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簡稱南委)組織部部長郭潛被捕叛變,由此導致南委機關及所轄江西省委、粵北省委、廣西省工委和主要交通站相繼遭受嚴重破壞。

    南方中共黨組織、宣傳、統戰、軍事等各項工作受到嚴重影響,也給華南地區國共合作抗戰蒙上一層厚厚的陰影,這就是國民黨在國統區內製造的又一起嚴重反共事件——“南委事件”。

    隨著抗戰相持階段的到來,國民黨頑固派千方百計破壞中共黨組織,捕殺共產黨員、愛國青年及進步人士。

    為了堅持抗戰,預防突然事變,中共中央對國民黨統治區的黨組織發出一係列指示,要求采取長期埋伏和積蓄力量以待時機的工作方針。

    1940年5月,毛主席進一步指示國統區的黨組織必須貫徹“隱蔽精幹,長期埋伏,積蓄力量,以待時機”的十六字方針。

    麵對新形勢,中共南方局書記周恩來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提出,擬在廣東建立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作為南方局的派出機關,對華南各地黨組織實行分區領導,使地下黨的工作同南方局領導的公開工作分開。

    經中央書記處同意,中共南方工作委員會(簡稱“南委”)於1941年春正式成立,代表南方局領導廣東、江西、廣西、福建、香港、澳門等地黨的工作。

    南委下轄江西省委、粵北省委、廣西省工委和瓊崖、潮梅、閩西、閩南、湘南五個特委,南委機關設在廣東省大埔縣境內。

    南委書記方方,副書記張文彬(南委成立初期兼組織部部長),組織部部長郭潛(原江西省委書記,南委成立初期為組織部副部長,後為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塗振農,委員王濤(兼閩西特委書記),秘書長姚鐸。

    南委在廣東省曲江縣設立交通站,在福建省平和縣設立電台,負責與中共中央南方局和南委下屬各地黨組織保持聯係。

    廣東省分設粵北省委(李大林任書記)、粵南省委(梁廣任書記)。

    南委事件是從中共江西省委被破壞開始的。1941年初,江西省委書記郭潛調南委工作,書記由軍事部部長顏福華代理,後調閩西南潮梅特委(即原閩粵贛邊省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謝育才繼任。

    1941年6月上旬,謝育才與妻子在交通員的護送下到達江西吉安,被省委駐吉安機關負責人、省委宣傳部部長駱奇勳安排在吉安郊區省委統戰部部長林鳴鳳家暫住。

    而在謝育才到達江西吉安之前,省委交通員李鐵拐和吉安交通站負責人李盤林、贛西南特委組織部部長李照賢、贛西南特委交通員黃靜玲等已被鋪叛變,潛伏下來成為了內奸。

    他們在特務的指使下,於7月初引領謝育才和駱奇勳一同前往省委機關所在地安福山(即安福、永新、蓮花三縣邊界之洋溪山)。

    謝育才妻子王勖因臨產,駱奇勳妻因生病,二人均留在吉安。

    謝育才到省委機關後,看了郭潛寫的三年工作總結報告,聽了代理書記、軍事部部長顏福華的情況介紹,得知郭潛離開江西之前,省委所屬黨組織除贛西南特委外全部已遭受破壞,省委機關也很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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