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馬金戈

第779章西安事變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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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年12月22日,隨著端納全力周旋,宋美齡、宋子文等到達西安。

    在飛機上,宋美齡把手槍遞給端納,說:“如果叛軍對我有任何不禮貌行動,你可用此槍立即將我槍殺”。

    張學良、楊虎城去機場迎接,下機後,宋美齡與張學良說:“漢卿,這是我的東西,就不要再檢查了吧?”

    張學良馬上說:“夫人,豈敢!豈敢!”

    張學良、楊虎成與宋子文、宋美齡舉行了會談。後由張學良陪同宋美齡和端納往見蔣介石。

    1936年12月23日,雙方在張學良公館西樓二層開始正式談判,由宋子文代表國民政府,由張學良、楊虎城、周恩來代表西安方麵出席談判會。

    西安方麵再次提出六條主張:1、停戰,撤兵至潼關外;2、改組南京政府,排逐親日派,加入抗日分子;3、釋放政治犯,保障民主權利;4、停止剿共,聯合紅軍抗日;5、召開各黨派各界各軍救國會議;6、與同情抗日國家合作。

    但1936年12月23日晚,張學良得知中共不希望公開“三位一體”的表示後,情勢急轉直下,原本“要蔣接受並保證實施(六項條件)”改成隻要宋美齡和宋子文擔保即可。

    把“先撤兵、先放人(七君子)”改成了隻要蔣介石下令撤兵即可;而要蔣介石承認西北三位一體的軍政組織一條則根本取消。

    1936年12月24日深夜,中共中央致電周恩來,陳述了關於放蔣條件的指示。

    指示中提出,必須堅持以下三個條件才能放蔣:1、全部中央軍首先撤出潼關;2、南京及蔣通過公開的政治文件宣布國內和平,與民更始,不咎既往,並召集救國會議;3、開始部分地釋放政治犯。

    接到中共中央電報後,楊虎城轉而積極讚同中共的主張,但張學良卻不以為然。

    1936年12月25日下午周恩來又企圖勸說張學良接受中共中央的放蔣條件,但張學良已經親自陪同蔣介石乘飛機離開西安前往洛陽。

    臨離開西安前,張學良留下手令,把東北軍交給楊虎城指揮。

    1936年12月26日,蔣介石抵達南京,西安事變和平解決。

    西安事變中,各方代表人物紛紛登台表演。主要有:

    親日派:南京政府中,何應欽等人極力主張“討伐”張學良、楊虎城;

    親美派:以宋子文、宋美齡為首的一派,為保全蔣介石,主張用和平方式解決西安事變。

    地方實力派:西安事變發生後,山西閻錫山在15日發出致張楊的函電:“兩兄震機電及漢兄元未電誦悉,環讀再三,驚痛無似!弟有四個問題,質諸兄等:

    第一,兄等將何以善其後?第二,兄等此舉,增加抗戰力量乎,減少抗戰力量乎?第三,移內戰為對外戰爭乎,抑移對外戰爭為內戰乎?第四,兄等能保不演成國內之極端殘殺乎?……請兄等諒察,善自圖之。”

    山東韓複榘在21日以密碼形式致電張學良,稱讚張氏之非常行動為“英明壯舉”,並通知張、楊,他的部隊將“奉命西開,盼兩軍接觸時勿生誤會”。

    四川王劉湘在19日致張學良的電文中認為張對蔣的行為“無非欲促成抗敵救國之偉業,以求我國家民族之生存”,指出“內戰必致亡國,無待贅言,必須避免軍事接觸,速求政治解決”。

    雲南王龍雲在得到部下可靠消息後於14日通電中央,稱擁護中央既定政策。又致電張學良,認為其發動事變“自屬謀國俱有苦衷”表示同情,但指出此舉影響國家前途“務盼再加思索,為國家保一線生機,為環境留相當餘地。”

    青海馬步芳於15日決定發通電響應國民黨中央,遂由姚鈞草擬“刪”電,即將拍發時,又接受了馬紹武、陳顯榮的建議,為表白自己對蔣的所謂竭誠擁護,竟將15日簽發的電文日期提前兩天,改為13日發出的“元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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