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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5章李靜可的打算(1/3)

    有社會上的女混混告訴涉及未深的祝瓊音:“快樂的單身女人”比那些”決樂的單身男人”還“快樂”。

    單身女人可以無拘無束。既不受男人的製約,又不遭女人的忌妒。既不用看公婆的臉色,又不受家庭的累贅。

    要多自由就有多自由。

    為此她很少回家,整日在街上遊蕩。

    在空虛、無聊中,祝瓊音結識了某銷售公司經理許安順。

    許安順憑著他的三寸不爛之舌,竟然博得了年輕美貌的祝瓊音的芳心。

    祝瓊音竟然稚嫩地將自己的貞潔拱手相送……

    隻是,一個星期後,當祝瓊音再次去找許安順時,聽到的消息居然是許安順已經被抓。

    原來許安順確實是銷售經理,但銷售的是違禁品!

    祝瓊音沒想到自己的貞潔就這樣稀裏糊塗地讓一個犯罪分子給玷汙了。

    後悔已晚,她覺得反正自己已經這樣了,將來自己怎麽樣,她不知道,但不管怎樣,自己總得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

    至於怎麽活法,那就看自己的了。

    她覺得自己雖然沒有什麽謀生的本事和本錢,但自己這具修長、苗條的身體和漂亮可人的臉蛋,不就是很好的本錢嗎?

    已經失身的祝瓊音想到:既然漂亮的女人本身就是一種“本錢”,自己何不利用這種“本錢”去謀生?女人的貞潔又能值幾個錢?

    失去與未失去又有什麽區別?失去了,究竟失去了什麽?是肉體上的損失,還是精神上的損失?

    如果二者兼而有之的話,那都是虛無的、看不見的、摸不著的東西,實際上什麽損失都沒有……

    與其如此,不如現實一些、實惠一些。

    祝瓊音就是在這種一切向錢看的思想支配下,完全拋棄了一個做人的最起碼的倫理道德;完全拋棄了一個女人的最低要求——自尊自愛。

    祝瓊音於是徹底墮落了。

    收拾好原先失落的心情,祝瓊音便在一家夜總會裏做了女招待,從事有償陪侍活動。

    在這期間,祝瓊音確實初步實現了她以漂亮的臉蛋和修長身材換來大把金錢的目的,但是,她也付出了極大代價——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

    光顧夜總會的人五花八門,但最多的是三類人:一是手中有權的人;二是手中有錢的人;三是所謂的文化人。

    這三種人參加夜總會娛樂活動,各有不同的目的和追求,就是同一種人也有不同的娛樂方式和消費標準。

    比如手中有權的人,大多數來夜總會填補精神上的空虛,也有的是為了白吃、白喝、白玩。

    手中有錢的那種人,也並非都是來這裏高消費。他們有節製地花錢,比如花上幾百元點首歌或者破費上千元買個花籃送給哪個歌手,以贏得觀眾的一片掌聲和某個歌手的謝意。

    當然,有錢人中也有專門來顯富的。他們點歌、喝酒不惜一擲千金。一部分有錢人,進了夜總會就會專門物色那些容貌出眾的陪侍女。

    夜總會散場後,他們便會醉醺醺地在陪侍女的攙扶下鑽進汽車,到他們需要去的地方消魂、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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