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盧偉終於自由了(2/3)
解除留置的這個提法,說明原先對盧偉采取留置措施是合法合理的,隻是沒有找到明確的證據,才對他進行解除。
盧偉原先從徐柔和毛增波那裏聽到的消息,是楊江平和楊普剛等人私自采取行為,是一個栽贓陷害的行為,並沒有在省紀委和華杭市紀委進行立案。
既然原先沒有立案,那麽就不存在解除的說法。
實際上,對於盧偉來說,無論是解除、撤銷留置措施,還是其它說法,本質上是一樣的,既沒有經濟賠償也沒有其它方麵的補償。
不過,不同的說法,對於參與了這件事情的某些人來說,後果是不一樣的。
盧偉當然知道其中的區別,為此他的心裏感到非常生氣,老子被關在這裏這麽多天,而且還受了身體上、心理上的傷害,難道這些人不用受到任何懲罰?
胡國輝宣讀完文件,便想請盧偉進行簽字,表示盧偉認可這個文件上的提法。
盧偉強硬地進行拒絕:“胡書記,這個字我不會簽。”
胡國輝真的是第一次從留置地點往外放人,當然也是第一次碰到竟然有人會拒絕簽字的情況,而且是放人的簽字!
於是他明顯一愣,等到反映過來,便疑惑地問道:“你能告訴我,拒絕簽字的原因嗎?”
盧偉拿起那份文件,指著其中的幾個字說道:“這是宣布解除留置,也就是說,我原先確實是被采取留置措施了,隻是由於沒有找到明確的證據,所以,我現在被解除留置。這完全是偷換概念、玩文字遊戲。”
“想用這樣的說法來讓某些人逃避懲罰,我絕對不接受。”
胡國輝顯然沒有注意這個用詞,這個用詞是孫鐵成在電話裏告訴他的,他也沒有多想,便讓秘書直接打印成文件。
畢竟對於他來說,覺得一個人能安然無恙地離開留置點,這個人就已經非常高興了,肯定不會深究提法。
現在看來孫鐵成用這個詞是有深意的。
胡國輝既然是全省執法程序大檢查聯合調查組的組長,而且孫鐵成原先點名讓他徹查盧偉這個案件,他當然認真看過這個案件的相關資料。
他已經知道這是一樁典型的栽贓陷害案,是一次有組織、有計劃的陰謀行動。
本來的話,孫鐵成是想通過執法程序大檢查的名義,利用借執法程序上的錯誤來對盧偉的這個案件進行阻止和翻案。不過,現在由於王威主動請求停止爭鬥,主動請求立即放人,孫鐵成便不得不改變行動的策略。
不過,這種說法,碰到文筆不錯的盧偉,便一眼被看穿。
胡國輝意識到這個說法對於盧偉的不公平,但他又不能對盧偉進行解釋,這是孫鐵成的意見,同時他也不能表明這個說法錯了。
看到胡國輝一直保持沉默,盧偉選擇直接走人。
不過,走到別墅門口,盧偉又轉身問道:“胡書記,我現在能不能離開這裏?”
胡國輝有些尷尬,按照規定,留置的人不在這個文件上簽名,並不能離開留置點,但是孫鐵成和王威都希望盧偉立即結束留置,他便不想在這個問題多糾結,於是揮了揮手,說道:“你走吧。”33小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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