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萬歲爺

第五百八十二章 打破枷鎖(1/2)

    第五百八十二章 打破枷鎖

    開始很多人家就想把女兒早點嫁出去,換彩禮,又能省一個人的口糧。

    而現在閨女成寶貝疙瘩了,導致彩禮瘋漲,亂象叢生。

    老人都說這是胡鬧什麽啊,千年的規矩,竟然說是因為土地說改就改了?

    而楚傑可不想養出來一群的剩女,幹脆一聲令下,年滿十九歲還沒結婚的女子,不在有分配土地的權力。

    甚至如果超過二十歲還沒出嫁,那就需要交納罰款。

    這下子,都老實了,隻要是到了結婚年齡的,那都是十六七歲了,雖然他一再的規定,十八歲才可以結婚出嫁。

    甚至鎮長那裏也是明文規定,不到十八歲,就不給婚書登記。

    按照新的湖廣律法,你們夫妻結婚是需要去登記的,證明以後你們成一個家庭了。

    如果不登記,那就不是夫妻,官府不承認,普查人口的時候,可是連老夫妻都登記上了。

    這個百姓沒什麽意見,因為登記了才能發土地呢。

    可是百姓有的是辦法隱瞞,比如十六了,說十八了。

    其實這法律,到了鄉下都不管用了,還能真的和他們較真那麽仔細?

    楚傑也想婚姻自由,但是現在條件不允許啊,隻能是強迫了。

    剛發了土地,女兒登記都十八了,如果現在不嫁,到了五年,那還嫁個屁,到時候是老姑娘了。

    也沒她的土地了,那還是出嫁吧,甚至到了二十歲還沒結婚,可是要罰款呢。

    不過也規定了,以後女兒回娘家,不能在攔著。

    而女婿也有贍養嶽父嶽母的責任,不能在隨意打罵妻子。

    那都是犯法的,人家嫁給你了,是跟你過日子的,不是讓你欺負的。

    你要是願意就娶,不願意,打光棍去吧。

    打光棍政府不管,隻要正常交稅就行,這讓男方家裏也犯愁了。

    這是娶回來個奶奶啊?不聽話了,還打不得,三天兩頭往娘家跑也不行。

    幹脆娶個外地的,距離遠,看你怎麽跑回娘家。

    老百姓吃飽了,屁事就多了,一幫剛下來的鎮長,副鎮長,成天為這些屁事煩心。

    不是這家打媳婦了,就是那家丈夫告狀了,媳婦娶回來,老回娘家,家裏也不管,隻顧得娘家。

    好東西都往娘家送,我們這日子還過不過了?

    有的是夫妻打架一起找鎮長的,現在不允許宗族審判了,那就找鎮長去。

    鎮子上剛組建起來的官府,天天被百姓堵門,一大早就有人來告狀的。

    大春節的都不讓人安生,全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還能怎麽辦。

    一問為什麽打媳婦,丈夫就憋屈,無非就是經常吵架,媳婦現在理直氣壯了,我嫁你們家是送土地來的。

    不是來伺候你們的。

    女人身份高了,男人適應不了,動手正常,鎮長就挨個的訓斥。

    讓他們都好好過日子去,在鬧,幹脆離婚算了。

    一說離婚都害怕了,女人可不敢離,這結過婚的,在找婆家就難了。

    除非到了一定年齡,而且丈夫去世,或者是被欺負的狠了,離異之後,還有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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