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指案

第359章 老伯(1/2)

    她唯一進去的途徑隻有門口,即使被貼了封條,裴姲也一定要進去找線索。

    段局雖然答應給她三天的時間自證。

    可她現在也不是這起案件的負責人,無法光明正大的查案。

    隻能等天黑以後再下手。

    車上,裴姲看著行色匆匆在紅綠燈下過馬路的人群,想起那份報告。

    在從段局辦公室出來前,段局說他突然想起有什麽事情要去處理一下,讓她自便,然後匆匆的離開了辦公室。

    裴姲畢竟跟了段局那麽久,了解段局的為人。

    他不會放心將一個非內部警員留在自己的辦公室,自己出去辦事,即使是她。

    段局能坐上局長的位置,足以說明他心思深沉,絕不可能讓人抓住任何違規的把柄,除非……

    他是故意的。

    裴姲也很配合的,自便。

    她起身在段局的辦公室走了一圈,發現他的辦公桌上放著還未歸入檔案的文件夾。

    藍色文件夾上麵貼著一個標簽《熊英姿案件》。

    果然是老奸巨猾……

    不對,她不應該用老奸巨猾來形容自己曾經的局長,應該用老謀深算來形容段局的段位。

    死者:熊英姿,女性,三十七歲,死因:初步判斷是腦損傷致死,頭部傷口屬於鈍器傷。

    現場無大量血液,死者死在沙發,沙發背以及牆麵有噴灑形血液。

    客廳有打鬥過的痕跡,茶幾表麵的玻璃有裂痕,初步判斷,是杯子砸的,現場有杯子破碎碎片。

    死者的手機在沙發底下找到,現場總共采集到了三處指紋。

    一是死者熊英姿的指紋,二是他丈夫的指紋,但從指紋的深淺痕跡來看,應該有一個月以上。

    她的丈夫兩個月前就住院了。

    另外一份指紋,是她的指紋。

    裴姲的指紋出現在死者熊英姿手機上,這對裴姲來說,是一個致命傷。

    因為在相互不認識的情況下。

    第一次見麵進人家屋子行為本就很怪異,進屋內還在對方手機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紋。

    換做正常人的思維都很難想象,為什麽會去碰一個陌生人的手機?

    同樣,熊英姿為什麽又會讓一個陌生人進屋,讓一個陌生人碰自己手機。

    那隻能有兩點解釋,兩人認識,關係不淺。

    另一個解釋,就是裴姲得知報警人的身份,於是去找報警人理論,質問她為什麽要報警。

    因為她曾經任職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後被當做罪犯抓入警局,這對本人來說,是一種莫大的恥辱。

    所以她離開警局後越想越生氣,索性就去找人算賬。

    當死者熊英姿打開門後,她就給人家理論,對方不願意道歉,準備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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