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門必看黃曆

第一百三十四章 搜尋(1/3)

    上蒙市很繁華,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海風吹著街道的海鮮燒烤店,飄來一陣陣讓人垂涎的肉香。

    這是一座文藝的旅遊小城市,基礎建設完善,交通便利,來這裏旅遊的人絡繹不絕,生活節奏很慢,物價也不算太高,是一個很適合生活的城市。

    莫向南是第一次來這座城市,站在高樓屋頂,吹著海風,很是新奇。他們下午是通過山海坊市來的,山海坊市的陣法也連接到這座城市。

    “上次我們得到的線索,無千歲的某個據點就藏在最繁華的那片區域,人很多。”任雲舒說道。

    “他們膽子真大啊,居然專門挑人多的地方當據點。”豆豆坐在欄杆邊緣咬著碎冰冰。

    “他們不是膽子大,人多才可以給他們提供更好的掩護,因為人越多,我們執法者動手越有顧慮,但他們沒有。”

    執法者雖然基本不插手普通人的恩怨,但他們行事需要講究原則,出手需要顧及到普通人的性命。

    而無千歲不講原則,一旦出事,直接抓人當人質就是。

    這也是為何無千歲的人經常喜歡將據點設在人多的地方。

    “地址大概就在聚龍路,我已經發給你了,從這裏開始我就不能再靠近了,他們會察覺到我。”任雲舒說道。

    “你還有什麽要告知我的?”

    “聚龍路有四百一十九棟樓,總共五千六百四十一戶,人數大概在一萬人左右,有些是出租的公寓樓,人口很雜,沒有具體數據。我們有一位同伴在被無千歲擊殺之前,傳出來的消息是,光頭,聚龍社區,脖子上有道疤。”

    任雲舒將一份資料遞給莫向南。

    “你們還死人了嗎?”莫向南訝異道。

    “我們在追查無千歲的過程中,犧牲了有十二個同僚了。”任雲舒冷靜地解釋。

    豆豆好奇地問道:“那你們殺了多少個無千歲?”

    “兩年來,隻有十三個,加上你擊殺的蝰蛇,應該是十四個。”

    “你們執法者這麽不給力。”

    豆豆以為執法者和無千歲如此頻繁交手,怎麽也得殺個百八十的。

    但執法者與無千歲的對碰,兩年來居然是極限一換一。

    十三比十二,殺死一個無千歲,差不多就要付出一個執法者的命。

    “能夠成為無千歲的一員,實力都很強大,而且還很擅長隱藏自己的身份,他們做事很少會露出馬腳。那天古墓的異人,除了蝰蛇,其他異人都沒資格成為無千歲。”

    那些小嘍囉,隻是聽從蝰蛇的指示罷了。

    莫向南想了想,又道:“那應該是十五個了,前天我好像又殺了一個。”

    任雲舒一怔,目光變得冷肅起來。

    “你又殺了一個無千歲?”

    她才認識莫向南不到十天,莫向南竟然就殺了兩個無千歲?

    要知道他們兩年來,才解決了十三個,而且還是自己付出很慘重代價的情況下!

    對上無千歲,執法者很少占到便宜。

    可是這個家夥,到底是怎麽辦到的?

    任雲舒實在想不通。

    她早上還在看莫向南怎麽收服長右,把人家的祖墳都給刨了,不靠譜到了極點,簡直是怎麽胡鬧怎麽來,十分地不正經。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