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泰國賣佛牌前傳

第736章:無良報紙(1/2)

    兩人走出汽車,方剛問:“這是要幹什麽?”

    警察說:“警方辦案,你是什麽人?”m先生稱方剛是泰國人,從曼穀到香港來辦事,順便到電視台來參加慶典活動。警察看過方剛的證件和護照,又搜了他的皮包,才讓他離開。

    “你們辦什麽案,能問問嗎?”方剛問。

    警察沒理他,對m先生說:“現在有人控告你性侵不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少女,請跟我們回警局協助調查。你可以給律師打電話,如果沒有,我們將為你指派一名律師。你現在所說的每句話,都將成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警察說了很多話,方剛覺得非常耳熟,好像在港劇中都會看到。這時,有警察掏出手銬去銬m先生的雙手。

    “又說m先生性侵?”方剛瞪眼,“搞什麽搞?誣告好人成癮嗎?到底是誰這麽混蛋?”警察看著方剛,說你不要妨礙警方辦案。

    方剛非常生氣:“有人控告就戴手銬,沒調查沒上庭,這算怎麽回事?要是我告你性侵我女兒,你這些同事抓你的時候會不會直接上銬?”

    “最後再警告你一次,方先生,”有警察麵無表情,“如果再妨礙警方辦案,我們也會連你一起抓。”

    方剛說:“那就抓!m先生是什麽樣的人,你們這些土生土長的香港警察應該最清楚,這樣做,良心上能不能安?”有警察就要伸手去掏腰間的手銬,m先生連忙上前,說這個方先生腦子不太好,剛從精神病院出來沒多久,你們千萬不要當回事,我會讓他馬上離開。

    那警察點頭:“立刻讓他走,不然我們就要抓他。”

    m先生已經戴上手銬,來到方剛麵前,看著滿臉憤怒的方剛,說:“方老板,該來的早晚會來,該去的也一定會去。記住,謊言經常衝刺在前,但真相卻會馬拉鬆。”

    方剛憤怒得手抖,幾名警察帶著m先生走向警車,他又回頭大聲說:“記得我說的話,思想控製,黑暗會,多去了解了解……”沒等m先生說完話,警察已經把他塞進警車駛離。

    站在原地,方剛呆立很久,沒想到短短兩三分鍾不到,m先生就被抓進去了。沒辦法,他隻好乘出租車回到酒店。晚上,方剛想著m先生說的那些話,老實講,m先生的很多觀點方剛完全無法認同,他覺得我可以不侵犯你,但要是你來侵犯我,我就必須還擊,還要狠狠地打得你更疼,因為這樣才能讓你意識到,侵犯他人是錯誤的。可m先生卻不這麽認為,方剛覺得,這應該就是m先生的性格弱點吧。

    次日,方剛吃完早茶,看到報攤上有《明報》的新期,最醒目位置登有十幾張連拍照片,正是自己當時在曼穀唐人街偷拍《本港星聞》記者和小女孩的那段。他連忙拿起來看,果然是《明報》刊發的、為m先生澄清和正名的文章,稱現在香港很多媒體已經失去最基本的良知,為了博眼球,居然不惜設局陷害名人和演員。內容翔實,不偏不倚,有理有據,而且還在文末列出網址,所有人都可以登陸網絡觀看這段視頻。

    “這才解恨!”方剛笑起來,覺得非常出氣。

    這時報攤老板過來收錢,是個約六十左右的中老年婦女,見方剛正在看頭版新聞,就說:“這班狗仔隊真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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