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之快意人生(快穿)

第109章 歸家的宮女(1/4)

    何父問了路人,  便往寧曼的鹵味店走去,今天的事情來得太多太快,他還沒想明白,寧曼的鹵味店早不是他該去的地方了,  果然,  到了門口,就被桃花攔了路。

    桃花塞給他兩個大包,  “東家說了,  您不是她的父親,原是早年你們偷偷抱了她養的,今日官府已經判決了,  因此,她不能收留你,  這些都是何大爺的東西,你清點有沒有缺的,  這以後,  就請何大爺另尋住處吧!”

    何父瞠目結舌,有心想說幾句,  卻又不好和桃花爭論,最後隻能拿了包裹氣聳聳的走了。

    當天晚上,父女兩是在一家客棧住下的,  何父定了一間下等房,  想著既然是父女,  擠一擠也夠了,然而,何娘子嬌生慣養長大的,哪裏受得了這委屈,  當場和何父吵了起來,隻是她無論如何鬧騰,何父節約慣了,都不願再開個房間,何娘子無法,最後當了自己手上的一隻鐲子,重新開了個房間,兩人的爭吵才算告一段落。

    饒是如此,兩人也鬧得很不開心,何娘子覺得生父太摳,何父覺得這女兒又霸道又跋扈,一點做人女兒的樣子都沒有,太不像樣。

    兩人誰都看不上誰,卻又沒辦法不在一起。

    何父細細思量過了,京城他們是待不下去了,如今隻能回鄉,但一旦回鄉,就要還屠夫那三十兩銀子的彩禮,可何母把錢藏在哪裏了,他卻是一點也不知情,也沒辦法進大牢去問,因此,便隻能把如今這個女兒帶回去,給了屠夫,也好抵了那三十兩彩禮。

    橫豎這個女兒是嫁過人的,讓她二嫁,也不算虧待她了,不然,以她這四體不清五穀不分的樣子,在鄉下大抵是活不下去的,把她嫁給屠夫,讓她有口飯吃,也算是給了她一條活路了。

    至於何娘子,卻是不得不跟著何父。

    她還是宣平侯府大小姐時,得罪的人不知凡幾,如今她掉落塵埃,雖有些人不和她計較,卻奈不住也有一些心胸狹隘的,要來找她的麻煩,反正不管如何,京城她是待不下去的,也隻有隨同何父回鄉,得個暫時安穩後,才能徐圖後進。

    父女兩都心懷鬼胎,卻維持了詭異的平靜,第二天天亮後,兩人便退了客棧的房間,何娘子拿出典當的銀子,雇了一輛車慢慢往他們的家鄉走去。

    寧曼這邊,卻和何父何娘子截然不同,端的是一切順利。

    她同莊夫人回到宣平侯府時,得到了全府上下前所未有的熱烈歡迎,嶽氏更是早早就收拾了好了新的院落,作為她棲身的地方,寧曼之後在家歇了半月,先是拜見了所有該拜見的長輩,又見了一堆因好奇來看她的親戚,京中因為她身世而引起的浪潮,才算漸漸平息。

    至於宣平侯,是在兩個月後回京的。

    莊夫人在事情結束的第二天,就給邊關寫了信,接到信後,宣平侯就立刻修書給今上,想要回京一趟,邊關剛好打了一場大勝仗,此時很是安全,今上便同意了宣平侯的請求,允其回京,隻是路途遙遠,縱然宣平侯在得到今上旨意後第二天就動身,等到回到京城,也是兩個月後的事情了。

    宣平侯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弄丟了二十幾年的女兒,看到站在自己麵前落落大方的寧曼,看著對方那糅合了自己和妻子特征的臉龐,饒是習慣進出沙場的男人,也不由紅了眼圈。

    三日之後,寧曼接到了聖旨,她被封了靜樂鄉君。

    事後,寧曼才知道,靜樂鄉君的頭銜,是宣平侯特地向皇上求得,以他這次的戰功為憑據。

    “臣對的起國家,對的起社稷,對得起百姓,唯一對不起的,就是這個女兒,她因為臣的失誤,流落鄉野,倍受碾磨,臣甚是愧疚,願以此次戰功,換取女兒封號,讓她不再受人恥笑嘲弄,臣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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