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之新警察故事

上架感言~(2/3)

    憑借著先知先覺的劇情優勢鎖定凶手然後在柯南麵前收割震驚,如果在前期最重要的塑造人物階段就這麽寫的話,我會感覺我自己的這個主角形象立不住。

    人都是會不自覺雙標的。

    主角展現出了過硬的能力,那他之後在日常中摸魚、調戲柯南基本上就很少會有人說他罵他混子,反而會會心一笑說這個混球又想摸魚;

    因為前期的塑造階段主角已經有過不依靠柯南的高光表現,所以給讀者的印象不是個脫離了柯南就一無是處隻會打嘴炮的廢物,那讀者自然會寬容很多。

    相反,如果有能力的形象沒立起來,那再摸魚憑借著先知優勢在柯南麵前裝逼就很容易讓人有種生理性的厭惡。

    畢竟那樣的話在讀者的上帝視角看來你主角就是個純混子,就隻是純粹占了個劇情優勢而已,是屬於用柯南的推理去在柯南麵前裝逼。一次兩次三次還好,再多了就很容易讓人反感。

    在我看來,同人文是一種得天獨厚的小說載體,它為作者準備好了世界觀、準備好了一大堆鮮活的配角形象,甚至於是連劇情框架、主線脈絡都給你設定好了。

    作者要做的很簡單,就隻是在自己加進來的主角身上自己構建出一部分能融入這個世界觀的劇情。

    但這也很難,尤其是我還是寫警察為主角,還沒有係統。

    如果是酒廠、臥底、偵探甚至於是殺手開局,再帶個係統,那開局的劇情編排相對警察這個職業而言會容易上不少。

    警察這個職業不一樣,這個開局注定了你主角要想不淪為配角老弟,要想站得住主角位就必須得有屬於自己的案子,屬於自己的高光。

    不是從柯南那裏借來的高光,而是自己的高光。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算是鍛煉自己了。

    這個【埃及十災摩西分海】案正式開始於第38章,在中間穿插了一些其他伏筆的情況下結束於明天的88章。

    前後共五十章,拋開一些其他因素的伏筆章節大概在四十五章左右,差不多是一個劇場版的長度吧,我個人是這麽認為的。

    實際上,如果真的要達到柯南劇場版的那種劇情效果,這個長度還應該要更長。一些伏筆、劇情還必須要更細致。

    但文字終究不是動畫,控製在這個長度內用一些盡量能自圓其說的巧合來輾轉騰挪加快劇情進度已經是我個人的極限了。

    下次再要寫原創案件的話肯定會縮短一些篇幅或者加快一下更新速度。你們說的慢其實我也理解,這就是我的更新問題。

    但凡我每天五更,十天的更新就能解決這個案子了……

    隻能說上架後如果再遇到原創案子我會努力加更吧,作為一個萌新手速比較慢,現在這每天四更的爆更我都得寫到淩晨三點半……

    得虧我這幾天在休息……好處是碼字手速見漲,已經能飆升到一小時一千五百字了。

    還有就是關於這個案子裏的一些比較大的爭議。

    怎麽說呢,長子綁架案其實是有原型的……就是張子強,那個敢綁架首富李嘉誠兒子還綁成功了的狠人,10億3800萬的贖金也並非我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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