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石醉婚之豪門名媛顧吻安宮池奕

90、是呀,你咬我?(2/4)

    但是她應該沒有聽錯,老毛剛剛說:“總感覺,喜歡過你之後,我好像失去了喜歡女人的力氣,反而……是某一次在酒吧裏見了沈初和男同學親密而動了怒,甚至心思一度收不回來。”

    這會兒,晚晚抿了抿唇,“我好像是罪人?……喜歡我沒了結果,竟然讓你連取向都改了?”

    老毛倒是不覺得糾結,“不應該是我幸運麽?至少沒完全喪失喜歡一個人的能力?要知道,這世上有多少人,是錯過了一個人,便一輩子沒了愛。”

    話說的,好像也沒什麽毛病。

    但是,她還是覺得比較沉重。

    隻聽老毛悠悠淡淡,娓娓道來,沒有半點不好意思,很自然的不疾不徐,道:“那是我第一次去接沈初放學。”

    在那之前,老毛也不知道他那個一直不肯再嫁的姐姐還收養了一個孩子。

    他和姐姐指尖關係不算好,可以說很僵,從他離開家自己開酒吧的時候開始就打定了絕不靠家裏,不和他們往來的決心,因此,多少年幾乎不聯係。

    但是年長他很多的姐姐生病,收養的孩子在倫敦上學,離他近又沒人管,不得已硬著頭皮找了他。

    那時候,老毛去接一個大學的孩子當然是不情願的。

    路上問了問,得知沈初還是讀博的,可見年齡更是不小,還接什麽接?

    但他還是去了,然而撲了空。

    打了電話,電話那頭少年的聲音裏還帶著幾分青澀,總之並不如他想象的讀博人士是死板和渾厚,而且還很任性。

    “你接我幹什麽?我自己有腿!”十分不情願的語調。

    這就是沈初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老毛看著被掛掉的電話,忽然好奇,想知道一個讀博的、這麽任性的人,得長什麽樣才說話這麽令人討厭?

    於是,他不嫌累了,學校裏沒見,那就一路找過去,就那麽不巧,竟然在他的連鎖酒吧,倫敦最大的那家。

    除了愛丁堡,別的城市,他幾乎很少去,進入酒吧,基本沒人認識他,老毛找個地方坐下,目光巡視。

    一邊打了電話,然後看著舞池角落一個桌邊的少年不耐煩接了,很吵,聽不清沈初說了什麽,又給他掛了。

    老毛略微眯起眼,看著短發利落的深處,幹淨的白T恤,一頂白色鴨舌帽,幹淨得真和酒吧不相融合。

    他旁邊坐著一個比他高大的男生,偶爾隨意的把手搭在他肩上,沈初會不自然的躲一下,又不那麽排斥,總是看著就糾結。

    直到那男生不知道說了沈初什麽,對著他拉拉扯扯,毫不尊重,手腳不幹不淨,老毛才皺起眉,撥開人群走過去。

    “沈初。”他站在那兒,叫了他名字。

    幾個人都轉過來看他。

    都不認識他,包括沈初。

    他繼續冷聲,“沈初,你過來。”

    沈初好像終於想起來他是誰了,但是秀氣的眉頭立刻皺了起來,反而不聽他的,主動去拉了那個男生的手,“我們去別的地方玩!”

    老毛看著他比別人纖細白皙的手,像個女孩,去握人家的手,總有一種他吃虧的感覺。

    而這種感覺,讓老毛覺得不悅,皺了一下眉,“站著。”

    他走了過去,不用費力氣,直接把沈初撥了過來,在那個略高大的男生要為難時,他隻淡淡的一句:“學生少來這種地方,來了也別玩不該玩的,收放幹淨些。”

    “你管的著麽?”那男孩一副傲氣。

    老毛笑了一下,轉過來看了沈初,“不是說你品行優秀?能直接讀博,交的卻是這樣的朋友?眼睛都拿去讀書了不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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