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玄賈母

第三百一十八章 變化猶應侍帝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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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道設分撫某某道宣政使,主理民政庶務;分巡某某道觀察使,主理司法刑名;分守某某道鎮守使,主理地方備軍防務。道下設縣,設縣令、縣典、縣尉,分理民政、司法、防備。縣以下為鄉鎮村莊。”

    “中樞分東府西署北院南司。東府為參議府,以參議政事領諸曹政務,指導各道宣政使;南司為通政司,以通政使領督察廳與監察廳,督察廳負責察核審計諸曹政務,監察廳負責監察地方諸道縣。”

    “我觀高麗,禁網不張,緩刑數赦,律法刑名幾近廢除,毫無章法可言。故設北院奉政院,掌出納王命,典理律法。奉王命修治典律,頌布全國執行,以奉政大夫分治各道縣觀察使、縣典。直轄大理寺,總理全國刑名審判,以奉政院副使兼署大理寺正。”

    “西署為督軍署,掌兵籍虎符,領全國軍務事宜。高麗軍分兩種,衛軍為常備軍,精銳之師;備軍,地方防務兵力,衛軍後備。衛軍分前後左右中十衛,定額每衛五千人。”

    德真郡主林林總總說了十六條。她看了一眼坐在旁邊的劉玄,掃了眾人一眼問道:”諸位可有什麽疑惑?”

    “郡主,如此清晰職責,各司其職是不錯,隻是這觀察使、大理寺歸奉政院所轄,與參議府刑曹有權責重疊之嫌。”樸獻瑀開口問道。他是劉玄與德真郡主合議的奉政大夫。

    “樸奉政,刑曹與觀察使、大理寺還是有區別的。奉政院負責修定頌布律法,觀察使和大理寺有按律審判的權力;參議府按律法行民政,刑曹是其中一環,如負責社會治安維持,刑事等違法案件偵緝,犯人收押監禁,以及公訴。通政司負責監督奉政院、參議府、督軍署對律法的執行。其中細則我這裏有《機構組織和流程律》草案,你們一看就一目了然。”

    眾人默然了許久,鄭續然開口道:“郡主,你這是將行政、立法、監察以及軍務分立,各自製衡。”

    他是預訂的參議政事,破落兩班出身,做過知縣州尹。

    “沒錯!”德真郡主當即應道,隨即又說道:“高麗延續至今,國祚艱難,故而近三十年有五次大難,動蕩難安。為求社稷宏圖,國祚重熙,本宮決定改國號,先初擬昱韓、朝鮮、熙寧三個國號,上書天子欽命定奪。”

    其餘高麗眾臣都默不作聲。他們都是被從微寒之末提攜上來的,對什麽高麗、李氏沒有什麽太多感情,隻要讓他們繼續做官,叫什麽國號都可以。

    孫傳嗣等援征軍行營的人默不作聲,他們知道,德真郡主這些舉措,應該是跟劉玄在一個被窩裏想出來的,自己有什麽好反對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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