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妃傳淩若愛新覺羅胤禛

第270章 遊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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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胤禛定一定神終於看清了那人的模樣,約摸十五六歲,杏眼瓊鼻,粉麵桃腮,姿色秀麗,頗為動人,不過不知道為什麽穿了一身白衣,鬢邊更帶了一朵白花,臉上盡是急切之色。

    不待胤禛說什麽,她已經匆匆奔到豎立在府衙門口的大鼓前,貝齒輕咬,隨後拿起放在鼓架下的鼓棰重重擊在大鼓上。

    “咚!咚咚!”擊鼓聲遠遠傳來,落在府衙每一個人耳中,凡聞此聲者皆是神色一緊,因為這個聲音代表著又有一起冤案發生。

    “升堂!”陳元敬在第一時間換下身上的便服,改穿上繡有白鷳補子的官服,在接過師爺遞來的三眼頂戴花翎戴在頭上後,肅然道:“上堂!”

    正當杭州府衙因為這個女人的到來而變得極為熱門時,胤禛他們已經回到了客棧。

    翌日,杭州城百姓驚奇的發現有官差挨家挨戶進去搜查,縱是達官富戶亦無一幸免,聽聞這是府尹大人的意思,至於原因則一概不知,唯有在後來透過在府衙做事的人嘴裏隱約知道一點,似乎在追查什麽了不得的大事。

    而在此之前還有另一則駭人聽聞的消息在杭州城大街小巷流傳著,以販賣香料起家的趙家一夜之間慘遭滅門之禍,上下十二口人,除卻一人受傷生還之外,其餘全死了。

    生還的那個是趙家三少爺,本以為這是不幸中的大幸,不想趙家的下人報官說有看到是趙三少爺像發瘋一樣拿刀砍了趙家所有人;換而言之,死去的那些人都是他殺的。

    鑒於案情嚴重,雖然沒有找到物證,但杭州府衙還是將受傷的趙三少爺押入大牢,之後就是一連數堂的會審,最後斷定趙三少爺就是殺害所有人的凶手,而凶器也在趙三少爺房中找到,是一把血跡斑斑的短刀,與死者傷口相符。

    此事陳元敬是主審,判其明年秋後處斬。秋決的公文已經呈給了朝廷,可就在這一日,突然有人以趙三少爺未婚妻的身份為他擊鼓鳴冤,堅稱他沒有殺人,是有人嫁禍於他。

    按大清律例,但凡有狀紙呈上,身為府尹是一定要接的,哪怕已經判定罪行,隻要人沒死,就允許他人為其翻案。

    不過陳元敬考慮到此事人證物證據在,根本毫無疑點,所以在經過仔細考慮後,退回了該女子的狀紙。

    這些事,胤禛是在客棧中聽他人說起,並未放在心上,至於呈狀的女子,他倒是猜到有可能就是那日撞到自己的那人。

    入了十月後,連著幾天都是秋雨蕭蕭,漸寒漸涼,直至十月初十這日天氣方見好轉,晴好之餘又有秋陽高照,照在人身上有了幾許暖意。

    胤禛記起來了杭州這麽些天還不曾帶淩若去過西湖,一直待在客棧中,雖然她嘴上沒說,但心中必然是往向不已,逐攜了淩若一道往西湖而去,這一路,比肩接踵,人流如潮,不論是杭州府的人還是外來遊客,被纏綿的秋雨憋了這麽多天,都趁此機會出來走走,而聞名天下的西湖自是不二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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