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兮若顧銘涵

第四百七十八章 永遠消失(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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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明昭現在一直所懊悔的事,這些年她一退再退,房產證上寫了連萬民的名字,讓連萬民進了公司,而她所做的這一切,不是因為惦記著她和連萬民有什麽血緣關係,連萬民在她心裏不過是一個隻會吸血啃老的渣子,她所在乎的,是李春蘭對她的認可。

    她從小讀書就比連萬民上進,優秀,可是李春來眼裏永遠隻有這個兒子,當初好不容易考上大學,李春蘭卻要她嫁給村裏的一個大戶,拿聘禮錢去給連萬民結婚,好在後麵是他們相中的女方看不起連萬民,吹了婚事,她才得了一線生機,走上了完全不一樣的人生道路。

    不然到現在,她不會是在鄉野之間抱著一個孩子下地的農婦,根本不會有現在的成就。

    可是連明昭一直不明白,為什麽她都變得這麽優秀了,她掌管了一整個公司,手下那麽多的人,她的這個媽,李春來,還是覺得自己比不上好吃懶做的連萬民,就算這人去吃喝嫖賭,她也隻會說是一句男人的通病,氣走了自己的媳婦兒,搬來自己的家中。

    連明昭看著自己的母親,蹲下道:“媽,你知道連萬民這次有多過分嗎?他平常在公司裏麵整那些幺蛾子,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也就放他過去了,可他這次是挪用公a款,他在公司最艱難的時候,拿走了上百萬去買輛車,這是人幹的出來的事嗎?”

    李春來躺下輪椅上,見著連明昭罵了連萬民,頓時不高興了:“你公司自己出問題,咋還怪在你哥的身上了,你說說,要是當初你把公司給你哥打理,肯定沒這事了,媽早就跟你說了,女人不適合做這些事,你要早點結婚多好,看看現在都成老臘肉了,誰還要你。”

    在李春來的心中,自己的兒子是最好,最聰明的,他是沒有遇到好時候,要是有了機會,肯定不會比連明昭差,而連明昭她一直想著是要嫁人的,到那時候就成了別人家的人,所以一開始,就逼著連明昭把有些東西與連萬民共享,說是不能便宜了以後的夫家,隻是沒想到這麽多年,連明昭居然選擇了不結婚。

    李春來的話,不僅不中聽,還刺在了連明昭的心上,她的心又不是石頭做的,怎麽經得起幾十年來的貶損。

    但是這話讓連萬民得了意,對著連明昭道:“聽到沒,連明昭,我不就買輛車嗎,你需要這麽大驚小怪嗎?”

    李兮若聽著冷笑了一聲,引來了連萬民和李春來的目光,兩人同時都看上了李兮若,覺得這是個漂亮的女娃,連萬民藏了色心,而李春來則是覺得這樣年輕漂亮的,還能給連家生個孩子。

    她正拿出精神,不知天高地厚的想給自己兒子說媒,卻聽得李兮若道:“連總,這人犯得可是職務侵占罪,你在這跟他說這麽多有什麽用,他這一進去至少就是五年以上,也沒有時間來煩你了。”

    李春來沒想到李兮若看著小小年紀居然開口如此狠毒,立即道:“我兒子拿的自家得錢,怎麽算是罪了。”

    “自家?他利用職務之便,公款私用,怎麽算是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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