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愛蓮劉秀娟

第1356章 薑蘭要告曹蘭英(2/2)

開啟AI情感朗讀功能。歡迎大家點擊體驗!

    丁榮安慰地看了薑蘭一眼:“不錯,我要告曹蘭英拐帶人口。”

    薑蘭想了一下,她想起了曹蘭英虐待兒媳婦阿春和孫子阿正的事,說:“原本還想看在她養大學軍的份上放過她呢,既然她不識好歹,那就告吧。”

    於是,丁榮夫婦告發了曹蘭英。

    曹蘭英接到傳票,不敢相信:“他們居然告了我?我好象幫她接生,就算抱錯了孩子,也不存在拐賣人口的行為。”

    萬處長歎口氣:“拐賣人口,表現為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或者偷盜嬰幼兒的行為。

    你當年趁著薑蘭昏睡的時候偷走了薑蘭的兒子,屬於偷盜嬰幼兒。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本罪是選擇性罪名,行為人隻要實施上述七種行為之一的,就構成本罪。”

    曹蘭英還是想不通:“可是,拐賣婦女、兒童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啊。我又沒把他們的兒子給賣了。”

    “拐賣人口罪也不能絕對排除不以營利為目的而實施拐賣婦女、兒童的行為。”萬處長斬釘截鐵地說:“你雖然不以營利為目的,但主觀上實施了偷盜薑蘭剛剛生下的兒子的行為,屬於‘采用偷盜的方式使嬰兒脫離其監護人的監護’的範疇,因此適用於此罪。”

    曹蘭英傻眼了,她隻以為,必須要把人賣掉得到利益才算得上拐賣人口罪,可沒想到,自己偷了人家兒子,也算拐賣人口罪。

    她呆呆地:“你騙俺吧?”

    萬處長卻冷冷地說:“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型標準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不要,我不要坐牢。”曹蘭英害怕了:“你們快跟薑蘭說,我把兒子還給他們,我不要他們的補償了。讓他們快點撤訴,要不然,俺就不把兒子還給他們了。”

    萬處長見曹蘭英到了這個時候,居然還想威脅丁榮和薑蘭,都不知道她到底是從哪裏借來的膽子。

    他淡淡地說:“本罪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情節嚴重的情形有八種,其中第八種就是采用偷盜的方式使嬰兒脫離其監護人的監護,沒有辦法找到嬰兒親生父母,給被拐賣者造成終生遺憾的。

    你偷走薑蘭女士的兒子,致使她的兒子脫離監護人的監護。如果給被拐人造成了終生遺憾。別說張學軍同誌會不會任由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就算能怎麽樣,如果因為你的原因讓張學軍認不成父母,造成了終生遺憾,你就算是情節嚴重的類型了。得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型或無期徒刑。你確定,你還要用不把兒子還給丁榮和薑蘭來威脅他們嗎?”

    曹蘭英終於感到恐懼了,難道,薑蘭真能告倒她?

    她慘白著臉,說:“俺要見俺兒子。”

    “張學軍同誌沒空見你。”萬處長說。

    “他不見俺?他為什麽不見俺?俺三寸腳板把他養大——”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點擊添加LINE 微風小說官網賬號
(可催更及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