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

第一八零章皇帝的最後一戰(2/3)

    張國柱,盧象升,韓陵山等人認為應該製定嚴刑峻法,讓那些官員們生出畏懼之心。

    雲昭卻不以為然,因為,如果嚴刑峻法管用,當年,朱元璋的剝皮萱草之刑法也不會中途夭折,更不會出現大明末年從上到下的全體貪汙現象了。

    所以,雲昭製定《中華十三年司法對於貪汙腐化若幹規定》新的律法中,除過罪大惡極者,基本上沒有判處死刑的條例。

    不過,死罪雖然免掉了,活罪卻很難逃掉。

    一個人一旦因為貪汙腐化成了罪囚,不僅僅要吐出貪汙的錢財,還要應對很重的罰款,如果他本人的錢財不足以償付罰款,那就拿走他親眷的財產,如果他親眷的財產也不足以支應罰款,那麽,就會波及到他的親族……

    一般情況下,一個官員一旦被治罪,基本上他的親族就會統統破產,除過國家調配的土地,房屋,以及生活必須的口糧不會受到波及之外,剩餘的錢財將會全部充公。

    且在三代之內,他的直係子孫不得進入大明各個官辦書院就讀,不能進入任何官辦機構,不能參與地方選舉,也不可能獨自經商。

    也就是說,一旦貪汙被發現,不僅僅是官員一人倒黴,基本上他的親眷此後隻能以務農為生,他的親族也會紛紛破產。

    一口氣懲罰三代,這個家族基本上就會從人間消失,因為,在這條律法中,雲昭還是留了一道口子,那就是——入贅不論!

    也就是說犯官的子孫如果願意入贅,改名換姓,就不在懲罰之列。

    活路是留了,可是,當張國柱,盧象升韓陵山等人看過內容之後,一個個的臉色都不好,在他們看來,這就是另一種形式的——滅族!

    在《藍田日報》宣傳了這個新的律法的時候,同時也刊登了皇帝親手撰寫的《自首令》,凡是在《自首令》的宣傳時間內投案自首的犯官,並積極退贓者,就不適用於《中華十三年司法對於貪汙腐化若幹規定》。

    這是雲昭所能表現出來的最大誠意。

    藍田皇朝的每一個官員,幾乎都是雲昭親自簽發命令任命的,每一個官員,幾乎都是從玉山書院以及玉山大學堂裏走出去的,所以,他不但是他們的皇帝,也是他們的師長。

    雲昭堅信自己辛苦培育任命的官員不會是絕對的壞人,他們的心中應該還有良知,否則,他這個皇帝,師長,未免當的也太過於失敗了。

    於是,他特意派出自己的侍衛,在全國的各大城市的僻靜處,設立一個個的信箱,他希望那些犯過罪,或者正在犯罪的人可以把自己的坦白狀投入這些信箱裏,然後由他親自拆封。

    一月的時候設置的信箱,四月的時候,這些信件已經堆滿了雲昭的書桌。

    這就讓雲昭傷心了。

    他知道藍田皇朝一定會有貪官汙吏,隻是沒有想到會有這麽多……

    雲昭強忍著怒火用了半個月的時間看了每一封信,之後,就一個人去了終南山的道觀裏獨居了三天。

    而後召集國相,監察部,法部,開了足足兩天的會議。

    然後,那些寫了坦白狀的官員紛紛被拿下,罷官,剝奪榮譽,囚禁,流放,抄家……讓後麵的那些犯官即便是想要寫坦白狀,也不敢繼續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加入書架
別猶豫,趕緊下載微風小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