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幹脆嫁給林哥算了!(1/3)
"你算哪根蔥,我們家的事情和你又有什麽關係?"李翠蘭皺了皺眉。
娜娜心神一動,走到林堯身邊,得意洋洋地說道:"實話告訴你們吧,他就是我的姐夫,和你兒子比,我姐夫更帥,而且我們家有困難的時候,我姐夫傾盡所有,哪裏像你們家的,關鍵時刻,不但不幫忙,而且還落井下石,什麽玩意!"
"娜娜,別亂說話!"張迪焦急地瞪了娜娜一眼。
林堯也是相當無語,當然,他也沒有解釋,這種事情往往是越解釋越亂。
"好啊,原來你背著我兒子又勾搭了其他男人,難怪不願意和我兒子結婚,現在你們不緊要退我們家6萬彩禮,而且還要彌補我兒子的精神損失費,要不然,這件事沒完!"李翠蘭撒潑似地叫嚷了起來。
"彩禮錢可以退還,至於其他錢,一分都沒有,如果你想鬧事,老子奉陪到底!"林堯心裏清楚,對於這種人,絕對不能讓步,更何況,自己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
"砰-"
林堯怎麽都沒想到,李翠蘭竟然一腳向他水桶踹了過來。
措手不及,水桶直接踢翻在地,原本帶回來15斤鰣魚,也落到地上,蹦蹦跳跳。
"你一個臭賣魚的囂張什麽!"李翠蘭指著林堯的鼻子,極為囂張。
"我是賣魚的,不過,這四條魚如果死了,你就必須按照市場價買走。"林堯慢吞吞地說道。
"就這幾條破魚能值幾個錢。"
李翠蘭走上前,直接用腳踩了幾下,然後輕蔑地說道:"這魚我買了,不過,你先把6萬彩禮加上1萬精神損失費,總共7萬退給我們!"
"好吧!"
很湊巧,林堯今天賣魚的時候,身上就留了30萬現金,主要是準備付房租,以及防止有其他花費。
所以林堯很麻利從手提包拿出7萬,遞給了李翠蘭:"總共7萬,你數數,如果對的話,寫個條子,證明以後張迪和你們家沒有半點瓜葛!"
"沒問題!"李翠蘭眼睛一亮,她怎麽都沒想到,林堯真能給7萬,這1萬算是多賺的,所以她麻利地寫下了欠條,遞給了林堯。
"等一下。"
眼看李翠蘭和其他幾個人準備離開,林堯忽然開口。
"怎麽,難道你想反悔?"李翠蘭眉頭上揚,既然錢到了自己手上,絕對不會再還回去,更何況,她也占理,官司打到哪裏都不怕。
"這4條魚都死了,賠我魚錢!"林堯指了指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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