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千尋紀小北

第七十五章:結局3 (5)(2/5)

    “好。”我拿著海芋,一會聞了聞,放在膝蓋上。

    醫生誇讚:“紀先生,這花真好看。”

    “謝謝。”

    坐上車就走,有些失落,我是不是錯過了什麽呢?我自已也不是很清楚。

    檢查之後醫生告訴我:“紀先子,你的腳複健得真好,這真是奇跡啊。”

    “現在能走些了,就是慢些。”

    “也不要急於求見,你現在這樣,一天走個幾分鍾的,多休息,多按摩一會,針灸還在繼續嗎?”

    “嗯。”

    “很好。”

    每天要承受的痛,很多,複健是一條很長,很痛的路,我從沒想過放棄,再痛,也咬緊牙痛,不會叫一聲。

    每天多走一點點的路,一點一點,等到差不多的時間,我就能自已走很遠的路了。

    我決定,我要回北京去。

    我記得紀大北,我要回去,我是紀家唯一的兒子,我不會讓他傷害我家人,傷害我在乎的人的。

    我不知道為什麽爸爸和媽咪不讓姐姐來看我,回到北京,二姐與三姐看到我,怎生的興奮。

    隻是三姐的表情裏,有些長長的歎息,隻住了一天晚上就坐飛機走了。

    北京的人口,已經比我離開的時候又更多了一些,擁擠得更是不成樣子了。

    我那在,就站在地鐵口那兒,看了大半天。

    居說,這是人流最多的地方,於是我站著,但是我一無所獲,還是無法找到心裏想的那個人。

    我記得我的事情越來越多,我就知道,那個人對我越來越重要,一定是要找到她的。我置少要讓她知道,我是平安無事的。

    媽咪不斷地給我介紹女朋友,我隻是跟她抱歉地笑笑,然後轉身就走。

    對女人,沒有很強烈的感覺,不是非要不可,幾年的清教徒一般的生活,我的自控力更是好。

    她倒也是不好勉強於我的,我逐漸工作,我知道,我必須強大自已,還有一個人對我虎視眈眈著,也在開始,滿北京城地尋找她。

    有緣的話,一定能再見到,隻要我不放棄就好。

    如果沒有緣,她就不會入我的夢境,讓我心心念念放不下,讓我也能從空白的地方裏醒來,我恨我自個在夢裏還能跟她說話,我記得我是叫了她的名字的,為什麽我醒來,我卻又偏偏把她的名字給忘了。

    我想,我缺了她的記憶,找到她,也就能找回來了。

    開了個會,客戶定了酒店,正巧要從那地方回去,我便送他進去,停了車與他握握手,不經意地抬頭往裏看。

    我眾裏尋她千百度,原來她卻在燈火闌柵之處。

    拿著一個對講機,合身的製服,就站在燈光下跟一個客人說話,一臉都是微笑,那樣的她,美得讓所有的東西都黯然失色。

    是她,絕對就是她,那眉那眼,我永遠都忘不了。很多個的夜裏,我都會夢到她的。

    她笑得多美,大概是站累了,悄悄地換換腳,而臉上的笑容不曾落下過半分。我往下看,這鞋子,未免太是高跟了,她適合平底鞋,而且是布鞋,而且是三十七碼,我給她買過。

    那一瞬間,很多的畫麵淩亂而入,聲音吵雜著讓我的腦子有點痛,我伸手捂住,靠在車邊。

    助理與客戶趕緊上前來:“紀總,你怎麽了?”

    “沒事。”我定定神。

    再往裏麵看,她已經不在了。

    可我,卻覺得無比的高興了,我終於在茫茫人海裏找到她了啊,我不想叫誰幫我查,我一定會自已查出來的。

    第二天,我又來了,住在對麵的酒店架起望遠鏡來守著,看著她進來,看她的衣服,然後迅速地拍照。

    一會之後氣定神閑地拿著照片去找酒店的老總,我想要知道她是誰。

    她有個好聽的名字:陌千尋。

    千裏尋她,除了她,我想沒有人再適合這麽個名字。

    暗暗地默念了幾次,她在貴賓客房,我把那兒都包下來,隻住我一個。

    我光明正大地去見她,她初見我,渾身一顫,然後就靜靜地流淚,那淚,不是喜極,是感傷。

    我知道,我們真的不是陌生人的了,就憑著你一看到我,就會流淚。

    讓我見到你,讓我慢慢地,尋回屬於我們失去的記憶吧。

    知道得越多,可能會越是傷痛,可不怕,我死裏逃生,還有什麽可怕的。

    我發揮自個的霸王脾氣,心想也隻有這樣才能吃得死她。

    她無可奈何地進來給我擺花,看到她的無名指戴著戒指,心被狠狠地觸痛了。

    千尋,我是否來遲了。

    番外23

    我問她,我們是不是見過,她說沒有。

    她在撒謊,而我卻不想揭破她。

    我回來,我有的是時間來尋找回你,真的。

    我夜夜念著你的名字入眠,我知道你住在哪兒,我亦也知道每天誰接送你上班。

    你不告訴我,關於我們曾經的一切,你是想著我能忘了,或許會更好。

    有時我也會這麽想,隻是你不知道,當缺失掉的是自已最想知道的,就不是那麽一回來了,就會想著,無論如何也要找回來。

    看到你的時候,其實一些事情,也就慢慢地回來了。我知道,我如何與你在一起的,我知道與你一起我是多快樂,我知道我給你買過戒指,企圖用一生來把你鎖住。

    千尋,你不告訴我,我還是會記起來的,那些感覺太強烈了,一點一點地襲上來。

    天天要海芋,要她親自插,她還不明白嗎?她眼裏對我還有愛意,她隻是藏住,死死地藏住。

    畢竟,她是有夫有子有家的人了。

    我無比的苦澀,想得越多,就越是痛。

    我負了她,我招惹了她,我要她愛我,可是我卻不能給她幸福。

    嫁給一個自已並不愛的人,如果對方不深愛自已,或許還可以湊合著,可是越是深愛那真是會疲思無比。

    罷了,不想去了解了,她都躲起來了,我也知道了,現在還能如何呢?可以翻盤再來嗎?我還嫌給她的傷還不夠嗎?

    怪不得她不想告訴我,知道了,又如何?

    唉,歎口氣,工作吧,默默地愛著她,總也是可以的。

    也開始很多沉重的報複了,我悄然無聲地做著一切,從任何一個細節要打擊到紀大北。

    我把自已忙得暈頭轉向,這樣可以不再想起一個人。

    隻有夜深人情的時候,站在最高的地方往下看,萬家燈火,可是沒有一盞屬於我的,我喜歡的人,也等的不是我。

    點上一枝煙,就讓煙味從指間慢慢地流逝而走。

    淩晨的五點,不知她是否還會醒來,不知誰還會在她的床頭邊用保溫瓶放上半瓶的水。

    或許,這麽多事情,這麽多的生活習俗真的會改變一個人,她可能早已經忘了五點會醒來的事。

    我厭惡林夏,無比的恨。

    雖然則我自已放手的,可是當初你要是不那麽逼千尋,多好啊。你和紀大北之間要說是清清白白的,小爺我把頭剁下來。

    可是千尋是你的妻,你們還有個兒子,太殘酷太烏黑的事,我終究是不想她知道的。

    有些時候,日子就是要糊裏糊塗地過,才能稱得上是圓滿。

    我找上了他,我回來,我警告他不許再欺騙千尋,不許再傷害。

    他說:“紀小北,千尋是我的妻,你沒有資格說什麽。”

    “你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和紀大北的交易,林夏你根本就沒有吸過毒,你卻是一直在騙千尋的。”要不然千尋,哪會跟他結婚。

    他笑笑:“紀先生,不知你是不是因為不在國內多年,對國內的事都不了解了呢,但凡說別人什麽什麽之前,請你拿出證據來,你這樣說我,我會告你毀謗的。”

    “少跟我來這套,小爺要證明你壓根沒有吸過毒,有的是辦法,隻是沒有意義,小爺隻要你不許再傷害千尋,不許再算計千尋,不管你用什麽名義都好,打什麽旗子出發也罷,就是不許算計她。”

    千尋最不喜歡被別人算計,往後若是知道,不知會多受傷。

    與她跳一支舞,還能和以前一樣。

    可惜她的鞋子不爭氣,我叫人買了鞋,放在公司長訂的酒店房裏,親自給她穿上,沒有理由,找不到要留下她的念頭。

    總以為自已會瀟灑一點地放開她,可每一次,還是忍不住地想念,一再地想念。

    她如毒品,我沾染上,想戒不是歲月的事,大抵是一輩子。

    歎口氣,看著她離開。

    她心中對我還有愛念,可惜,她沒有回頭的可能性。

    林夏待她是不錯,我微不至地照顧。

    我也收斂了一段時間,不去找她的麻煩,我聽說林家的人要幫她和孩子辦個移民,大概是因為我的存在,所以林夏不想要讓千尋在北京,我不想逼走她。

    隻不過過了幾個月,似乎還是在於這些事吧,而且林夏的態度像是很急,要把千尋送去美國。

    千尋與她姑媽的關係並不好,並且她親戚在美國也過得不怎麽樣,沒有什麽令人說得服的理由非去不可。

    不過林家在官場,也是樹大招風,政治上的事便是這樣,沒有站對,對也是錯,錯更是錯。

    林氏的酒店幾個已經在變更著各種的手續,房地產公司居說有人在查帳,這些我想林家這麽多年在官場上混的了,倒也不用過到緊張懼怕。

    真要說清白,有幾個官是清白的,可別開玩笑了。

    讓人查了一下他最近的行蹤,他和一個神秘的女子倒是常通電話。

    我暗裏看到那個女子的時候,倒是大吃一驚,千尋的孩子,林宇太像太像這個女子了。

    難道說……我沒往下想。

    我知道千尋的底線是孩子,如果沒有孩子,她過得壓仰,她會甩開一切,她不會太去介意別人怎麽看她,說她。

    我覺得這裏麵必定有什麽蹊蹺,和他們急欲千尋離開北京的事,似乎能聯得上。

    我不打憂她,隻是,我也不曾放下她,我怎會看著她被人傷害。

    我走之後,大概千尋發現自已懷孕了,於是和林夏就可以奉子成婚,關於這些事,我真不想去查,因為那是我的懦弱,還有屬於回憶的痛疼,不想再整夜整夜地睡不著了。

    給了那個神秘的女人十萬元,從她的嘴裏聽到一個驚天秘密。

    林宇是她的孩子,是她賣給林夏的。

    那千尋的孩子呢?那千尋知道嗎?

    驅車去看她,她帶著孩子玩兒,眉眼裏看著他,滿滿都是他,隱藏不住的母愛。

    我的千尋,她哪兒知道啊。

    罷,不能告訴她,我寧願她是不知道的。林夏你真是混蛋,你最好要瞞,就瞞一輩子,否則我饒不了你。

    移民就移民吧,不就是多些時間飛別的地方,再悄悄地看她幾眼解解心頭之相思之痛嗎?有什麽呢,我紀小北就是錢多,就是時間多了。我這人,現在也沒有什麽追求了。

    隻不過,才有這樣的想法不過是幾天,就發生了件大事。

    或許對於別人來說,這真的不算是大事,因為壓得緊,知道的人並不多,對於千尋來說,絕對是件大事。

    林宇被綁架了,要求隻需三千萬。

    三千萬對於林夏來說,並不多。

    敢綁架林夏的兒子,要麽就是膽大包天,要麽就是有眼不識泰山,可是行路這麽的細密,精打細算著,並不是粗心匪類。

    我想,這裏麵可能有些事並不為外人所知的。於是也開始關心起這件事來,每一天,我想她會急壞的。

    甚至是晚上一個人出來,我接到電話開車致半路,又說千尋已經讓人接走了。

    她的車子孤零零在那地方,我下車,輕輕地拍拍她的車窗,又開車走了。

    她的孩子回來了,她認真地,細心地陪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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