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櫻卡卡西

第五十三章 靈夢之新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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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還能怎麽樣,靈夢…………已經回不來了。”八雲紫又罕見地露出了她感性的一麵。

    “紫,你希望我救她的話,不妨說出來吧。我會盡力的。”小櫻說道,嘴角浮起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不是自信自身實力的笑容,不是平時因為無聊而找出什麽樂子的笑容,也不是有了什麽不錯的收獲而喜悅的笑容,而是…………

    “請不要開這種玩笑,”八雲紫用扇子遮住了自己的半邊臉,但這次並不是裝神秘或威懾的表現,“就算是我,也知道靈魂消失的話,便無可挽回。哪怕您有創造生命的權能,再生的那個人,即使有著和靈夢一樣的身體和記憶,也不再是我們認識的靈夢了。而如果靈魂還在的話,不用您出手,我自己就有辦法解決。放心吧,不用再試探了,我不會做出違逆您的事的。”

    小櫻並沒有創造生命的權能。本來,她想要以她現在這個級別的“輪回天生”複活連靈魂都被抹殺的人,是完全做不到的。卻不妨礙她自顧自地看了看博麗神社。

    “紫,這個神社,還要嗎?禦阪櫻在此慎重地提問。”

    “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您想要做什麽?”八雲紫問道。

    小櫻要做什麽呢?小櫻現在確實不能直接複活博麗靈夢,因為無論是肉體還是靈魂都已經消失,沒有任何屬於她自己的事物存在的話,複活萬萬不可能,就算是克隆一個都要從原型身上取DNA啊,小櫻最初的一世作為克隆人的存在,對此再清楚不過了。

    不過啊,還有一點,現在靈夢依舊存在於所有人的記憶中,落在神社前的巫女服,這個神社的一切,無不證明著,靈夢曾經存在於這個世界,作為博麗的巫女而存在著,並履行和行使著她在這個世界中所扮演角色的義務和權力。

    以上的一切,都是靈夢的存在之力,靈夢的存在之力,並沒有消失(具體請參考《灼眼的夏娜》中火炬消失後屬於那個人的一切物品都會歸位,例如身上穿的衣服等等)。

    小櫻的創造法則,不能憑空塑造生命,可如果有存在之力的話,把存在之力的所屬反轉還原,卻是可以呢,可是,雖然隻是一個人類,但也要遵循等價交換原則,把自身已經完全不存在的人類完全喚回的話,可需要不小的代價呢。

    小櫻試想,如果對象是自己親密的人,自己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去做,但自己真的能為一個和自己並不熟悉的人類豁出去嗎?

    片刻後——

    小櫻又笑了,身體散發出了一陣柔和的青白色和黑紅色霧氣,甚是詭異,同時,神社也開始逐漸散做淡藍色粒子。

    “櫻姐姐,你這是?”幽鬼丸疑惑道,“要,離開嗎?”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呢,幽鬼丸,”小櫻舒心地笑著說,“我害怕我變成神後,會變得越來越冷漠,變得視一切為螻蟻,我很害怕變成這樣呢。但現在,我發現我還沒喪失當初好不容易得來的人性,真是……太好了。禦阪櫻欣慰地說。”

    小櫻逐漸化作黑白的霧氣,最後和博麗神社一起完全消散了。

    “額……我?”靈夢有點茫然地坐了起來,從那個原本屬於神社,現在卻隻有一片平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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